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以及专业演奏、演唱知识,能够熟练的运用正确的演唱、演奏、创编方法、技巧,掌握现代化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和规律,掌握教师专业基本技能,具备从事音乐教育的工作能力和较强的音乐活动指导、组织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钢琴、声乐、舞蹈、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艺术概论、中外音乐史、合唱指挥、音乐鉴赏、音乐教学法、作曲基础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适合在中小学、专业团体、机关企事业单位、艺术研究单位以及广播、影视部门等,从事宣传、教学、表演、研究、编辑等工作。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