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制学位:四年,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会计学、管理、经济、市场营销、计算机和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在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会计实务以及教学、科研方面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规格:掌握会计、审计和金融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会计方法和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备科学地组织会计工作、设计会计制度、综合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掌握政治学、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会计学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掌握计算机的基本理论和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并熟练运用计算机进行办公自动化;掌握财务软件并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处理会计业务。掌握一门外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