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专业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培养全面发展,具备环境科学与工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术以及相关工程设计原理,能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相关环境保护部门从事环境规划管理、风险评价、污染控制和修复等方面工作,具有一定创新能力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高等数学、无机及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生物化学、化工原理、流体力学、环境工程原理、环境化学、环境分析化学、环境微生物学、环境监测、环境现代仪器分析、环境工程学、环境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污染控制化学、环境规划与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生态学、环境生物技术、清洁生产、轻化工污染控制、环境修复技术等。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