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科学的法治信念,熟悉我国法律和相关制度;具备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必要的自然科学、经济管理知识和人文素养,熟练的法律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能适应社会需要的厚基础、宽口径、复合型、高素质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民法、刑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环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
就业方向:在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等机关从事法律工作;在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和援助工作;在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事务和相关的行政管理、教育、科研等工作。
专业优势:本专业具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硕士点。
就业率:2012年89.06%,2013年100%,2014年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