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法治信仰、国际视野”的教育理念, 着眼于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的时代任务,旨在通过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坚持宽口径、厚基础与个性化培养相结合,培养掌握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通晓主要法律制度,具备利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一定的法律实践经验,以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为立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等法律职业部门提供法律人才。培养学有所长、学有所用适应司法改革需要,能在立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的法学专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