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代码:10965)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具有独立颁发学历证书资格的民办普通高校。国家任务计划招生,毕业颁发我院国家电子注册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历届毕业生经广东省教育厅测评公布的就业率均超过90%,居同类高校前列。2006年12月通过国家教育部全国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学院位于粤东潮汕平原的普宁市区,校园用地面积380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
学院地址:广东省普宁市大学路1号 邮编:515343
招生热线:0663-2290558 2890558 2291567(传真)
投诉电话:0663-2290708
网 址:www.chaoshan.cn E-MAIL:csxyzsb@21cn.com
一、录取条件:潮汕职业技术学院安排在高职高专批录取,文理科兼招。凡政治思想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各专业的具体要求,且成绩达到该批文、理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我们将按照志愿情况,结合综合素质评价,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进行录取。
二、录取规则: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二○○九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指示精神,严格执行其具体要求。
1.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择、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我们将对投档考生的档案材料进行认真审查,仔细分析,以保证优秀高分的考生能够被优先录取。
2.正确处理好志愿与分数的关系,认真对待各志愿的考生。我们将按照志愿顺序,同一志愿中上分数线的考生在德智体以及身体条件合格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录取。当上一志愿上线考生的档案不足时,从下一志愿上线考生依次择优录取,直到录满为止。
3.若出现选考科目生源与原对应专业计划出现矛盾时,我们将根据考生专业服从情况进行调剂。若某个专业计划已录满,我们将先进行专业计划调整,尽量满足考生志愿要求;如果计划已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我们将从低分到高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退档。
4.对肢体残疾,但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且填报志愿合理并达到录取分数要求的考生,我们将根据有关政策录取。
5.对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加上照顾分数后,分数与其他考生相同的,在同一志愿中,将予以优先录取入其所报读专业。
6.退档。对于上线的投档考生,我院将严格按照省级招生办相关政策及有关要求予以退档,并接受省级招办的监督;对已被录取考生要求退档的我院将严格审理,不符合政策的,则予以驳回;确有特殊情况的,考生本人需备充足理由,并事先征得省级招办同意才可办理。
三、录取操作办法:实施网上远程录取,严格遵守有关招生录取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按时按质提档、阅档、退档、审核等多环节工作,配合省级招办正常、顺利开展录取工作。
1.提档。按时提取省级招办投出档案。
2.阅档。认真审阅考生各方面情况。
3.录取与退档。对符合我院录取资格的考生进行录取,并由省级招办打印核对表,对不符合录取资格的考生送由我院纪检委员审理、签字,后送省级招办纪检组审批。
4.打审核表。对学院决定录取的考生,核对档案无误后,要求省级招办打印审核表。
5.审核。审核表送审核组确认。
6.审批。送省级招生办主管领导审批。
7.办理录取通知书。办理省招生办同意我院录取的所有考生通知书手续,并及时寄发。
招生范围:2009年面向广东、福建、新疆、海南、河南、贵州、重庆等七个省市招生,学校分专业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生源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工商企业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物流管理 旅游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方向)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房地产经营与工程管理方向) 电脑艺术设计(室内设计和广告设计方向) 模具设计与制造(数字设计与制造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应用电子技术 会计电算化 商务英语 国际经济与贸易 市场营销 电子商务 金融与证券 投资与理财
潮汕职业技术学院的奖学、助学措施有:
(1)在校生有资格申请中央和广东省设立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
(2)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在学院设有“广东潮人海外联谊会潮汕学院贫困学生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度资助、奖励部分特困生和优秀学生。
(3)学院还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工作岗位。
收费标准:
经省物价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为:各专业 8200 元 / 年(有特别说明专业除外),住宿费:12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