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自主招生(普通现代学徒制)招生简章
学 校 简 介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1998年,是由杰出的人民教育家王屏山同志创办,并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集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合作、继续教育、社会培训为一体,系深圳三所高职院校之一。学校把立德树人作为培养人才之根本,始终坚持以“学会做人、打好基础、培养专长、加强实践、报效祖国”为校训,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目前开设有8个系(部)、38个专业,在校生规模6600余人。
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学校业已成为一所治学严谨、教风优良、学风日盛的民办高职院校,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历获“全国民办百强学校”、“广东省首届十佳民办高等院校”、“广东省民办高校就业竞争力十强”、“广东当代民办学校突出贡献奖”等荣誉。学校连续四年上榜“广州日报高职高专排行榜——民办院校TOP100”,所在榜单排名连年上升;连续多年在省厅民办高校年度检查中获评“合格”;在2021年度全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中,位列25所民办高职院校第4位。
学校将继续立足深圳,依托粤港澳大湾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强化创新驱动,实现内涵发展,朝着建设民办品牌高职院校和具有先行示范区特色的一流民办高职院校而奋斗,努力为职业教育多元化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所有报考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1〕7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参加了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应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考生应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如考生非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须在录取前与合作企业签订合法的劳动合同。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二、培养模式
2022年我校高职自主招生含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类型。坚持“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岗位培养、在岗成才”原则,采取校企协同在岗培养、校企工学交替等培养模式,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现代学徒制试点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要求,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专业,原则上不得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试点班学生因应征入伍、生病等特殊原因经学校同意休学、复学后,学校和试点企业没有继续开展试点的,经学校、试点企业和学生协商一致,可按学校有关规定,转入同一专业普通班学习。
三、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费 (元/学年/生) | 教材费 (元/学年/生) | 载体名称 | 合作企业 |
1 | 社会工作 | 3 | 8000 | 400 | 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协会 | 深圳市启程智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3 | 8000 | 400 | 深圳市养老服务业协会 | 深圳市启程智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备注:教材费400元/学年/生,由合作企业收取、结算。
四、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5月12日至15日,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2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在“学考+网测”(面向普通高中考生)、“学考+校测”(面向普通高中考生)、“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考生)、“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不分考生类型)、“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不分考生类型)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面向中职考生)六种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填报志愿,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下同)。考生在选择考核方式前,需认真查阅拟报考院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招生专业考核方式,无法确认的需向拟报考院校咨询并明确。经招生院校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不得更改考核方式。考生报考流程图详见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众号相关推文消息。
高校在校生、2022年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报考高职普通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类型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
五、考核方式
5月22日组织考核。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和“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根据生源类型不同,以相对统一的文化测试为基础,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主要侧重于职业技能考核,由我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实施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内容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分值为60分。
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考生,获得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经我校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国家、省、学校相关要求的,可免试录取。
六、录取工作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进行。我校在符合高职自主招生报考条件、考核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我校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职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拟于5月26日至6月3日进行,实行网上录取 。
(一)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取规则:
1、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根据考生考核成绩划定各专业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的考核成绩不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
2、符合免试条件考生,其对应免试科目成绩按满分计算,参与所报考专业录取排序。
3、根据各专业考生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在最低录取分数线上录满计划为止。
4、不参加考试者不得参与录取。
注: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但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招生录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参加夏季高考被本科院校录取后,取消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
七、工作安排
八、新生注册与复查
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及缴交学费。逾期未注册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对录取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入学时间 计划9月中旬,以录取通知书通知为准。
十、我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广东新安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咨询电话:0755-36881398、4006755108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东路259号
网址:https://www.gdxa.edu.cn
我校各类录取情况主要通过官网发布,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