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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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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综合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757-87263121,0757-87263100

官方网址:http://www.fspt.edu.cn/ http://zs.fspt.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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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时间: 2006-05-1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204 收藏
一、学院全称: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代码:12327
三、办学性质:公办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专科
六、办学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卫国路、南海区官窑
七、办学特点:
  以“注重能力培养、致力开拓创新、服务地方经济”为办学宗旨,重点建设计算机辅助与制造、旅游管理、物流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一批重点专业,目前已开设12个专业。学院重视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各专业建有校内、外实训基地,重点专业有产、学、研合作单位,建起了广东省技能鉴定考试站、佛山市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华中理工大学数控中心佛山分中心、北航海尔软件有限公司佛山培训中心、南海丰禾园物流实训基地、信息产业部电子行业第十四职业技能鉴定站佛山分站,实行毕业生双证书制度,提倡素质与能力并举、知识与技能并重,力争把学院建成“办学有特色、专业有特点、学生有特长”质量一流的高职院院校。
  历届毕业生都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历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3%以上,毕业生具有较高的社会声誉。
八、录取规则:
  1、 严格根据国家、省、市招生工作要求和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 录取条件:符合体检要求和政审合格,高考成绩达到省定录取分数线;
  3、 优先录取条件: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在高中阶段曾获省、市“三好学生”称号;在文艺、体育方面有特长者;
  4、 降分投档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5、 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报考专业分类,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6、在同等条件下,根据专业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退档:体检不合格者;身体条件不符合专业要求者;未达到专业录取分数又不服从调剂者;本人放弃录取者;经电话征求意见,考生或考生家长答复不读者。
九、收费标准:
  根据省定公办院校标准执行:文史类专业学费4500元/年;理工、外语类专业学费5500元/年;住宿费佛山卫国路校区750元/年,南海官窑校区1500元/年。
十、奖学助学办法:
  1、按照教育部印发“国家助学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2、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帮助学生不因经济原因而辍学。
十一、联系办法: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电话:0757-83338760 83362524(传真)
  网址:www.fspt.cn
  地址:佛山市卫国路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