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4年三二分段专升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及考核标准
(一)招生对象
1.2021年试点高职院校招收的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全日制学生,具体为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理工职业学院、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东文艺职业学院、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等十三所高职院校试点相关专业录取的学生。
2.在试点高职院校学习期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基本素质考核为“合格”者。基本素质考核“不合格”的学生,不得报考。
(二)考核标准
转段招生的考核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18号)要求,及我校与对口试点高职院校联合制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的转段考核方案执行。
二、报名方式
2024年转段招生考试实行网上预报名、网上审核和网上交费。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12日09:00至19日18:00;考生提交预报名资料的48小时内,我校完成资料审核,考生可登录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通过”的考生可以交费;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1月23日17:00。2科省统考科目报考费在报名系统缴交,交费截止时间为2月16日17:00。具体详见《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47号)。
基本素质考核、专业能力考核2科报考费共80元,由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收取。缴费方式如下:
请关注“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财务处”公众号—点击“学生缴费”—登录“校园统一支付平台”(用户名:考生号,密码:身份证后六位)—进入“其他缴费”缴交报考费。
缴费时间:2024年1月15日—19日、2月26日—29日,每日8:30—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若考生在报名后、入学前出现违反报名规定的情况,将取消报名资格,已经录取的取消入学资格。
考生凭虚假证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点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准予不具备报名资格考生报考的,将追究其责任,予以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核内容及考核时间
我校按照已报省教育厅备案的转段考核方案组织开展转段考核,转段招生考核包括公共课程统一考试科目考核、基本素质考核、专业能力考核共三个部分,实行“分项考核、综合评价”。
(一)统一考试科目考核及考核时间
1.普通高校转段招生的统一考试科目为两门,一门公共基础课和一门专业基础课。统考科目与普通专升本统考科目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我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试点招生专业及对应的专业基础课详见《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高校及专业对应表》(附件1)。
2.考点安排。统一考试科目考点由各地市招办(考试中心、考试院)安排。考点应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生在报名时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谨慎选择参加统一考试科目考试所在地市,报名完成后不得更改。
3.考生考场座位统一编排管理。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号,我校待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和座位后,指导考生在报名系统上自行打印考生准考证。
4.统一考试科目各科满分为100分,两科总分为200分。每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统一考试科目的考试要求由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教育部专科升本科同一层次的要求编写确定,详见《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
5.普通高等学校转段招生统一考试科目考核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星期六),具体安排见下表。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
统一考试时间表(北京时间)
项目 日期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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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科目 |
时间 |
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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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 |
10:30-12:30 |
英语 |
15:00-17:00 |
专业基础课 |
(二)基本素质考核
基本素质考核具体方案由我校同对口试点高职院校制定。考核工作由试点高职院校具体实施,我校参与。考核内容包括学生思想品德情况、学习情况、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身体健康状况及其他体现学生特长和全面发展方面的情况。考核结果分为不合格、合格两个等级。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须提交所在试点高职院校出具的第一至第四学期的基本素质考核合格证明。
(三)专业能力考核
1.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方案由我校会同对口试点高职院校制定,考核方案包括考核科目、内容、时间、标准、方式、程序、结果公示办法等。专业能力考核工作由我校按照报省教育厅备案的转段考核方案具体实施,对口试点高职院校参与,考核工作可在统一考试前或统一考试后进行。我校将专业能力考核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情况合成为考核结果,共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和优秀四个等级(在系统上报考核结果时对应成绩标记分别为:0、1、2、3)。
2.学生在高职学段参加教育部或省教育厅主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的,可免予专业能力(含专业理论、专业技能,下同)考核,并将专业能力考核等级定为优秀。学生须在3月30日前将免考申请材料上报给高职院校,证书审核工作由我校和高职院校共同负责。
3.从广东省应征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文化课考试(统一考试科目,下同);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参加文化课考试、专业能力考核,并将专业能力考核等级定为合格。资格审核工作由我校和高职院校负责。
四、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序号 | 专业名称 | 校区 | 学费(元/年) | 对口高职院校 | 对口高职专业 |
1 | 电子商务(师范) | 广州校区 | 5710 | 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 电子商务 |
2 | 电子信息工程(师范) | 广州校区 | 5710 |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3 | 动画 | 广州校区 | 10000 | 广东文艺职业学院 | 动漫设计 |
4 | 会计学 | 广州校区 | 5050 |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 大数据与会计 |
5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师范) | 广州校区 | 5710 | 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广州校区 | 5710 |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 数控技术 | ||
广州校区 | 5710 |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
6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广州校区 | 5710 | 广东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7 | 金融学 | 广州校区 | 5050 |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 金融服务与管理 |
8 |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 广州校区 | 5050 |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 旅游管理 |
9 | 商务英语 | 广州校区 | 5710 | 广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 | 商务英语 |
10 | 通信工程 | 广州校区 | 5710 | 广东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
11 | 网络工程 | 广州校区 | 5710 |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12 | 物联网工程 | 广州校区 | 5710 |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13 | 学前教育 | 广州校区 | 5050 |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 学前教育 |
备注:1.招生计划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住宿费为600-1700元/年,将按实际入住标准收取。
五、招生录取
(一)普通高等学校转段招生由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本年度我校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分科类统一划定两门统一考试科目总分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时,在考生基本素质考核结果合格、专业能力考核结果合格的基础上及在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上进行投档,由我校按照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考生。
(二)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招生录取分数线后,我校按照划定的录取分数线,将达到分数线以上考生的符合规定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证书及《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免予专业能力考核审核表》(附件3),扫描后上传至管理系统,供省招生办网上录取时审核。
(三)按考生报考对口专业择优录取。不得跨专业录取,不得转读本校其他专业,录取后不得转学到其他本科高校。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不接受其他专业或非试点班学生转入就读。
(四)考生凡持虚假材料报名考试的,取消考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
六、专升本转段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管理
(一)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在新生入学时要对新生专科学历进行复核,并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高函〔2014〕118号)规定,对新生高职学段期间基本素质考核进行复核,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的体检复检工作,由我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教育部《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2号)要求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转段学生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学生入学后,由我校进行专科毕业资格、思想政治、业务、健康情况复查。复查合格并经注册后,即成为学校的正式学生,转入本科专业三年级学习,并按转入年级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三二分段专升本学生毕业时,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毕业证实际时间填写。
七、专升本转段学生毕业与就业
转段学生修完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获得相应学分,德、智、体考核合格,符合相应专业人才培养规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本科毕业,发给本科毕业证书。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转段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办法,与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相同。
八、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
邮编:510665
电话:020-38265603/38256659
网址:http://zs.gpnu.edu.cn
九、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潘老师
监督电话:020-38256612
学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
邮编:510665
注:关于我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的最新消息以及相关注意事项,我们会及时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网上查询是最快捷获取信息的方式,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