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9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诚实考试,信守承诺是招生考试工作公平、有序的保证。
我自愿申请参加江西省2019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考试。我已认真阅读和了解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关于做好江西省2019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和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章程等内容,对录取后的授课形式、学习时长、学制年限、招生层次、取得毕业证条件等内容非常清楚。本人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保证本人符合江西省2019年高职扩招社会人员专项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保证本人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和证件真实、准确。如有骗取报名资格、提供虚假信息和弄虚作假行为,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保证本人在招生考试过程中,自觉服从学校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安排,接受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保证本人在考试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保证本人身份真实,如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替他人考试、伪造证件证明证书等违纪违规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做出的处罚决定。
4.11月2日确认填报专业志愿真实有效,不再更改。
考生签名(按手印) 文化程度
考生身份证号 是否退役军人
2019年11月2日
[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中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规定: 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