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工程学院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精神,根据省教育厅《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1〕7号、《关于做好全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1〕8号等文件要求,2021年我校将选拔招收3030名优秀普通专科应届毕业生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1.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2.2009年以后退役,取得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的退役士兵或取得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毕业证的江西户籍退役士兵。
二、报考条件
(一)普通考生报考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高职(专科)学习期间受到纪律处分,但报考前已解除处分的;
4.2021年7月底前可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二)专项考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①获得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资格,中国技能大赛一类赛前十名,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的;②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排位前五)、国家级银奖(排位前三)、省级金奖(排位前三)的;③获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并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得前三名或国际级比赛获得前六名的。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江西省高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
3.退役士兵:2009年以后退役且具有普通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江西省户籍退役士兵或江西省高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的退役士兵。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网上志愿填报
1.我校2021年专升本招生专业、计划及专业指导目录(附件一)。
2.网上志愿填报: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1年4月25日9:00-2021年4月28日17:00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专升本报考系统”,根据我校招生章程中明确的招生计划、专业及有关要求,对照《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选择报考志愿。每个考生选报江西工程学院(学校代码为:8239)和1个本科类的招生专业(专业代码详情见附件一)。本次网报期间,考生所报志愿允许修改一次,逾期不予以办理。
考生网上志愿填报成功后,须网上自行打印报名表,并在领取准考证时上交报考高校。
3.原则上考生只能依据高职(专科)所学专业,选报一个本科类专业,不得跨专业大类报考。详情见《专业指导目录》。
四、报考费
报名考试费130元/人;报名考试费直接关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江西工程学院”按规定时间进行缴费,缴费时填写考生信息并打印出纸质的缴费凭证或缴费截图,领准考证时出示。
五、学费和资助政策
(一)学费: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学费标准按我校2019级同类学生收费标准执行(文史、理工类15800元/年,艺术类17800元/年,住宿费1600-1800元/年,书本费800元/年,杂费390元一次性收取)。
(二)资助政策:
1.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规定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都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2.双百万助学工程
资助对象:在校的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1000元—3000元
3.校内资助
学校每年在自身收入中提供400-500余万元用于学校资助,奖励品学兼优及贫困学生。
4.校内勤工俭学
资助对象: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资助标准:设置行政办公室助理、图书馆助理、机房管理员助理等岗位,工资标准400元-1000元。
5.贫困学生生活帮扶
每年学期未,学校都将拨付资助专款用于资助特别贫困学生,按学院贫困生实际人数资助400元/人。
6.社会资助
学校通过与企业、政府单位等机构及校友来校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方式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考生需提交申请表到我校资助中心,后经资助中心核实无误给予办理资助手续。
六、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
考 试 科 目 和 时 间
6月5日上午
9:00-11:30
6月5日下午
14:00-15:40
公共基础科目
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
考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科目(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综合卷)和一门专业基础科目。公共基础科目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考试大纲参照高职高专教学的相关要求),卷面满分值300分;专业基础科目由我校根据专业大类设置并自行命题、制卷,卷面满分值150分。文、经、管、艺、教育类专业,专业基础科目为大学语文;理工科类专业,专业基础科目为高等数学。(各专业具体考试课程请参照附件二)
七、学籍和培养方式
学籍转入本校,视录取情况单独编班或编入本科三年级相同专业学习,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按教育部[2002]15号文件要求颁发江西工程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标注“专科起点本科学习”),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培养方式:3+2全日制,理论与实践联合培养方式。
八、准考证发放
考生于6月2日-4日(每日8:30-11:30,14:30-17:00)到江西工程学院行政楼一楼财务大厅外凭身份证、报名表(报名成功后,网上自行打印的报名表)、缴费(汇款)凭证领取准考证,同时熟悉考场。参加考试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证件必须齐全,否则一律不准进入考场)。
九、评卷、成绩通知和复核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共基础科目评卷、统分工作。我校负责专业基础科目的评卷和统分工作,并按要求将专业基础科目成绩上报给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汇总备案。我校在“专升本报考系统”中下载考生成绩,于6月15日前通过学校官网发布供考生本人查询。
考生申请成绩复核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统,如有漏改、漏统,予以更正。对于答题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属于查核更正范围。复核过程中,答卷不与考生和家长见面。公共基础科目的成绩复核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实施,复核结果由我校告知考生。专业基础科目的成绩复核由我校自行组织实施和告知考生,成绩复核工作于6月20日前完成。
十、招生录取
(一)省教育厅按照全省招生计划总数一定比例划定公共基础科目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专项计划单独划线。
(二)我校按照考生总成绩(其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同分排序原则,总成绩相同时,公共科目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公共基础课与专业基础课均相同,则根据公共科目中政治、英语、信息技术的顺序,按照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我省对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退役士兵等3类报考专升本考试的考生,采用单列计划,单独划线的录取办法。我校按照招生简章中明确享受专项政策考生的录取办法进行。
(四)我校于6月2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官网公示(公示的录取信息包含考生姓名、总成绩和拟录取专业)。我校生源充足且无须参加缺额调剂录取的情况下,校内跨专业大类计划调整人数在9名(含)以下的,我校自行调整后并在学校官方网站提前公布,超过9名的计划数将报送省教育厅批准后在学校官方网站予以公布。
(五)7月4日9:00-5日17:00未录取的考生(公共基础科目成绩不得低于省教育厅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专升本报考系统”,选报缺额高校及专业,每个考生限报1所调剂高校和1个调剂专业(调剂专业必须在《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专业大类范围内进行)。我校严格按照同一专业大类中择优录取原则,不再进行考生缺额复试或考核。专项计划缺额同步进行调剂。
我校于7月10日前将拟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在本校官网公示,并于7月15日前将全部录取考生数据报送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办理录取手续。
(六)考生志愿填报是一种电子“契约”,凡按志愿投档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我校退档,我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录。
(七)录取通知书由我校自行印制。我校根据核准备案的录取新生名册以及省教育考试院打印的新生录取花名册发放录取通知书,由校长签发,加盖本校校章,连同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一并直接寄送给被录取考生。
十一、监督和防疫
(一)为加强我校专升本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今年专升本工作的顺利进行,我校成立由校领导任组长,以招生、教务、纪检监察、后勤、安全保卫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确保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认真制定命题、制卷、试卷保管、组考、评卷、统分、成绩发布、录取等各个环节全链条无遗漏的工作方案,强化科学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考试招生安全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确保考试招生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二)加强疫情防控
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需要,2021年专升本考试制定防疫方案及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各参考考生需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疫措施。确保考试工作健康、安全。
(三)加强考风考纪
我校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规定及要求,认真查验考生身份,严格考场规则,严肃考试纪律。要加大巡查力度,切实维护专升本考试的良好秩序。要切实加强试卷、答卷的保密保管,规范组织评卷、统分、成绩发布等工作,确保评卷统分不出差错。对考生提出的成绩复核申请,要组织专门人员认真复核并及时回复考生。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收取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费用,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专升本考试辅导班等。对专升本考试中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社会其他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执行,涉嫌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十二:联系方式和网址
考生可通过下列渠道获取最新信息和联系我们:
学校官网:http://www.jxue.edu.cn
招生处网:http://zsc.jxue.edu.cn
报考咨询:http://zsc.jxue.edu.cn/M323.html
咨询电话:0790-6351177,6351188,6351199
招生办公室:0790-6345566
录取办公室:0790-6335088
学校官方微博号:江西工程学院
学校微信公众号:jgxy1983 (或搜索“江西工程学院”)
学校官方抖音号:jxue1983 (或搜索“江西工程学院”)
学校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天工南大道16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