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工程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江西工程学院
二、学院国标代码:12766
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专科
四、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五、办学条件
江西工程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普通本科高校, 学院现有天工、仙来、仙女湖三个校区,占地面积2060亩,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馆藏图书89.25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01亿元,现有在校本、专科学生1万余人。
学院拥有11个二级学院和思政部、公共课教学部,获批设置专业本科8个,专科56个,已形成以工学为主,电子信息技术为特色,经、管、艺、文协调发展的专业体系。有省级特色专业和示范专业2个、精品课程5门、教学团队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各1个。现有教职工789人,其中专任教师512人。专任教师中有高级职称164人(其中教授41人),占比32.03%;研究生学历156人(其中博士5人、硕士151人),占比 30.47%;“双师型”教师197人,占比38.48%;博导、硕导1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人、省级教学名师5人、省级中青年骨干教师4人。另有兼职教师126人,为专任教师总数的24.61%。
学院设有8个研究所。2009年以来,公开出版专著、教材96部,承担国家和省部级课题53项,发表学术论文863篇,获得省级以上教学和科研奖励144项、国家专利和软件登记43项,参加国家和省级各项技能竞赛获奖942项,其中国家级竞赛奖及省级竞赛一等奖353项。学院被江西省人民政府列为“‘以赛促教,以赛促学’双促机制的构建”项目试点单位。
学院先后获得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江西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教育系统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省教育系统“教学质量年”活动先进单位、职业教育先进集体、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高校图书馆先进集体、高校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学生资助工作先进集体、“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劳动保障诚信等级AAA级单位等荣誉称号。
六、录取规则
学院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本、专科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详见各省《报考指南》。
1、按教育部要求,学校依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严格执行各省招生政策及规定,认真贯彻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
2、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录取,即优先录取填报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不足录取计划时,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此类推。
3、没有对相关科目的成绩或加试加以要求、限制,各专业间不设级差或专业级差;对加分或降分要求投档的考生,参照各省级招办制定的规定执行,进档的考生按照志愿进行专业安排,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调剂专业。
4、艺术类专业文理兼收,承认各省艺术类联考成绩。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当地省(区、市)规定的相应层次文化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上者,将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按计划录取。
5、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不限、录取男女比例不限;无身高、视力要求。
七、学生入学学籍(考籍)和毕(结)业证书种类
学院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秋季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管理体制内运行,所招收学历教育的新生经各省高招办打印录取花名册,注册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籍,学生完成学业,经考试考核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本科、大专毕业证书。
凡未经当地省级高招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考生,不能在学校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学籍,学院自行招收的学生,纳入自学考试管理或接受非学历教育,参加自学考试各门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
八、收费项目及标准
按照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改委审批后的标准进行收取;若学生入学后有特殊原因,需办理退学退费手续的,按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民办高校退学退费办法》办理退学退费。
九、奖、贷、助情况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设立贫困家庭学生助学金,提供助学岗位,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施个人、专业奖学金制度。
十、办学地点:江西省新余市仙来西大道859号(校本部)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6351177 6351199
传真:0790-6335088
地 址:江西省新余市仙来西大道859号
邮 编:338029
省教育厅查询网址:http://www.jxedu.gov.cn
网 址: http://www.ygxy.com
E-mail: jgxyzsb@126.com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