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高等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精神,完善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探索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模式,为全面推行职教高考改革打下坚实基础。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二、招生对象
已通过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资格审查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尚未完成2024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可于2月26-29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办理补报名手续。
三、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我校今年单招总计划数2350人,其中职业技能测试计划数860人。
招生计划表1:
四、报名须知
(一) 报名条件
已通过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考统一报名资格审查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
(二) 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的形式
1.网上报名:已取得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通过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高职单招报考系统”选报江西财经职业学院(代码8626)和6个专业,并签订《江西省2024年高职单招考生报考承诺书》,承诺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参加2024年6月举行的统一高考。报名时间:3月7日9:00-3月9日17:00。
2.网上确认
网上报名后,所有考生需于3月13-15日到我校官网进行报名成功确认并打印准考证。
3.考生的基础信息采用县(市、区)招办在2024年江西省普通高考统一报名时所采集的信息。考生报名结束后,学校与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考生名单。基础信息核准无误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单招考试。
五、考核与计分
(一)考核时间
2024年3月17日(具体时间后期见我校官网)
(二)考核科目
1.科目1:文化考试(形式:笔试;内容:语文和数学合卷考试,总分200分。命题依据普通高中教学大纲,同时不超出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
2.科目2:职业适应性测试(形式:笔试;考试内容:将语言能力、职业素养、逻辑推理能力、通用知识能力、计算机基础能力等融为一体,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养,总分250分)
3.科目3: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形式:笔试或机试;考试内容:包括职业素养与技能测试,总分250分)
(三)参考人员
1.第1专业志愿报考职业适应性测试相关专业的考生
考试科目:科目1+科目2
2.第1专业志愿报考职业技能测试相关大类专业的考生
考试科目:科目1+科目3
说明:若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按科目1+科目3分数之和计分,并在职业技能测试本大类相关专业计划内进行择优录取。
(四)复核成绩流程
1.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成绩的准确性。
2.申请复核的事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是否有漏评漏阅、统分是否错误等方面。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核范围之内。
3.申请复核程序:请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明考生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考生号、申请复核科目及复核前成绩,于成绩公布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其扫描后发送至邮箱jxcjzyxydz@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录取
(一)录取总规则
根据学校单招普通计划数、职业技能测试相关专业计划数及考生成绩,划定相对应录取分数线,考生需达到该录取分数线。
(二)专业录取规则
1.第1专业志愿报考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学校将考生的科目1与科目2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如总分相同,以科目1排序;如科目1分数相同,则按语文分排序),遵循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在单招普通计划中择优录取。对于服从调剂的考生,若报考的第1专业计划数已满,我校则将其调剂到所报考的其第2专业;若报考的第2专业计划数已满,我校则将其调剂到所报考的其第3专业;以此类推。若该考生报考的第1专业计划数已满且未报考第2专业或所报考的其他5个专业计划数都满,则将其随机调剂到其他计划数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调剂的考生,若所报考专业计划数都已满,我校将不予录取。
2.第1专业志愿报考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大类的考生:学校将考生的科目1和科目3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进行计分排名(如总分相同,以科目1分数排序;如科目1分数相同,则按语文分排序),遵循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在所报考的职业技能测试相应大类专业计划中择优录取,专业计划录满为止。如职业技能测试专业计划未完成,将剩余计划转入相对应专业的单招普通计划中。
(三)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县(市、区)招考办统一采集的信息。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站公示一周,确定无异议后上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当年的高考,也不能再被其他高校录取。
七、加分政策
执行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相关加分政策:1.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加5分;
以上加分分值直接计入总成绩,加分内容相同部分不再重复计算,加分累计不超过20分。(如有以上情况可联系0792-8183118)
八、免试政策
(一)凡在全国或全省中职技能竞赛、全省“振兴杯”职业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可免试录取,以教育部或教育厅相关部门发布的正式获奖名单为准;
(二)第1专业志愿报考体能训练专业的考生,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免试录取:1.在省级比赛获得单项前三名或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赛项包括:省锦标赛、省中学生运动会、省运会、省冠军赛);2.国家二级及二级以上运动员;3.在单招体育测试中达到田径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标准;
(三)江西省教育厅规定的相关免试入学政策同时适用于我校。
注:相关免试材料提交、审核等流程及免试具体相关说明后期见我校官网公告
九、录取确认
考生拟录取后,需在4月1日之前登录学校官网对姓名、身份证号、拟录取专业等录取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录取信息无误并统一办理录取手续。如因特殊原因要求放弃录取的,需于3月30日前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逾期将不予办理。
十、工作纪律
(一)招生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试点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对在试点工作中发生考场组织混乱、擅自突破规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为的院校,一经查实,按照《教育部关于实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教监〔2005〕4号)追究相应责任。
(二)对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进行处理,取消其当年的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十一、相关事宜
(一)拟录取的考生,一定要参加当地县区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
(二)考生被学校录取后,与通过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待遇完全相同。
(三)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江西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四)凡通过我校单招考试录取的考生,在我校就读期间不能调换专业(大学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复学后符合退役军人转专业政策等情况除外)。
十二、时间安排
十三、学校单独招生联系部门及方式
部门:招生就业处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青年路96号 邮编:332000
学校招生网址:http://jxvczs.jysd.com/
招就处电话:0792-8183118 8117429
咨询QQ:2804232831
注:1.敬请考生认真阅读以上方案,如因考生自身原因而影响本人单招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事宜,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网,单招报名、考试大纲、样卷等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校招生网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