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财经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792-8183118,0792-8183220,0792-8183219

官方网址:http://www.jxvc.jx.cn/ http://jxvczs.jysd.com/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6-05-1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8458 收藏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称的“招生工作”,是指经江西省教育厅批准,由教育部正式下达我院的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


第四条 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是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国有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院代码(部标):12941,始建于1960年。
第五条 主管部门:江西省财政厅。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院2006年继续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总招生计划为3200人。其中:北京10人、天津10人、河北60人、山西30人、内蒙古60人、辽宁30人、吉林70人、黑龙江70人、上海5人、江苏40人、浙江60人、安徽20人、福建60人、江西2045人、山东70人、河南70人、湖北20人、湖南70人、广东30人、广西20人、海南35人、重庆50人、四川60人、贵州20人、云南30人、西藏5人、陕西50人、甘肃20人、青海20人、宁夏20人、新疆40人。
第七条 学院2006年招生专业:财务管理、会计与审计、会计、会计(注册会计师方向)、会计电算化、工商企业管理、财务信息管理、审计实务(电算审计师方向)、商务管理、会计与统计核算、投资与理财、财政、税务、法律事务、金融与证券、证券投资与管理、资产评估与管理、建筑工程管理、国际贸易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管理、电子商务、酒店管理(国际旅游与酒店管理方向)、国际商务、商务英语、旅游英语、涉外旅游、文秘(涉外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网页设计师方向)、软件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工程师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方向)、信息安全技术等37个。除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工程师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方向)、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工程师方向)等4个专业只招收理科考生外,其它专业均文理兼招,学制三年。根据江西省高招委和江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学院面向江西省招收“三校生”。
第八条 经江西省财政厅、教育厅、物价局批准,学院2006年新生收费标准为:学费5000元/每学年,住宿费600?1000元/每学年。


第四章 录取条件


第九条 学院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一是符合教育部颁布的《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二是参加2006年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三是身体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总原则: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所有专业外语语种不限,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二条 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三条 符合加分或降分条件投档的考生,按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之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所填专业录取额满,但总招生计划未满时,学院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申请调整专业招生计划,以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要求,直到总招生计划录取额满为止(另:为力争确保外省第一志愿上线考生能被录取,如果招生计划不够,我院将从本省调用计划到所在省)。


第六章 奖、贷学金制度


第十五条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特困生奖学金”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第十六条 学院积极与有关银行商办“助学贷款”事宜。


第七章 毕业生待遇及“专升本”


第十七条 毕业生颁发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编号、网上注册的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第十八条 完成三年学业,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将推荐参加“专升本”考试,合格者升入江西省普通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专业三年级学习,本科毕业时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


第八章 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十九条 学院坐落在举世闻名的庐山北麓,京九铁路与长江交汇点的全国优秀旅游文化名城及2004年度CCTV中国魅力城市??江西省九江市。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青年路96号(湖滨小区) 邮编:332000
招办电话:0792-8117429 、8183100 招办传真:0792-8139733
招生咨询热线:0792-8183218、8183219、8183220、8183221、8183222
学院网址http://www.jxvc.jx.cn/
就业网址http://jxvc.baidajob.com/ http://jxvc.jxbys.net.cn/School/
E-mail:jxvc@163.net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最新政策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教育部制定的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江西财经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