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赣考院普〔2017〕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我院单独招生改革(以下简称单招),提高生源质量,拓宽生源渠道,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结合我院办学特色,选拔综合素质高和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 、特殊才能的优秀人才进入我院学习。
我院的单招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省教育厅相关部门指导下,由我院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确保我院单招各项工作程序规范,管理严格。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院长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和招生办、教务处、警体部、信息技术中心、监察室、党政办、保卫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学院单招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内分综合组(招生办信息技术中心 党政办)、命题考试组(教务处 警体部)、纪检监察组(监察室)、保卫组(保卫处),以保证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招生对象
已经参加江西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并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
四、招生专业
学院2017年开设的大专专业:治安管理、刑事侦查技术、司法警务、刑事执行、罪犯心理测量与矫正技术、社区管理与服务、行政管理、新闻采编与制作、司法助理、法律文秘、法律文秘(书记官)、法律事务、社区矫正、司法鉴定技术、司法信息安全、会计、司法信息技术、戒毒矫治技术、行政执行、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其中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安全与管理为校企合作专业,校企合作专业学费除5000元/年外,企业另外收取相关技能培训费用。其他专业学费为5000元/年。
五、 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月27日-3月5日,逾期不再办理。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签订”形式。
考生必须通过我院(http://www.jxsfjy.cn)单招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时,考生必须在网上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高考考生号、专业志愿(请谨慎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后专业不可更改)等相关信息。完成网上报名后,考生还必须按时到我院现场签订《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明确选择报考高职单考单招已经征得家长同意,并确认被我院单招录取后不再参加2017年6月举行的统一考试。
(二)资格审核
1、审核办法:3月6日前,我院将所有网报考生名单按DBF文件格式汇总(姓名、身份证号等),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进行信息比对。
2、考生查询:已报名考生于3月8日登陆我院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须按时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
3、考生现场签订《承诺书》、领准考证看考场:考生本人于3月10日携带身份证到我院进行现场签订《承诺书》,同时领准考证看考场。
六、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素质考试时间:2017年 3 月 11日9:00-11:00
2、综合技能测试时间:2017年 3 月11日13:00-15:00
3、考核地点: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青路76号)
(二)考核内容
考核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文化素质考试,二是综合技能测试,总分450分。
1、文化素质考试
(1)考试形式:学院自行命题,统一阅卷评分。
(2)考试内容:语文和数学科目考试,每科满分150分,总分300分。命题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当年普通高考考试大纲、“三校生”普通高考考试大纲,考试时间:120分钟。
2、综合技能测试(面试及体能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能力和基本素养。考试内容将信息技术应用、逻辑推理能力、心理素质、特长及专业学习的适应性等融为一体。总分150分。有特长者,可以优先录取。考生请穿好运动鞋及运动服参加体能测试。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将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与综合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计算出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专业确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
3、优惠政策:考生录取优惠政策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优惠加分政策。考生如符合有关加分政策规定,须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核时递交书面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由我校审核并公示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加分。逾期不予办理。
(二)录取安排
1、3 月16日,在我院网站(http://www.jxsfjy.cn)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7天。
2、3月24日,我院持考生成绩库、确认录取名单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高职单招录取通知书。
3、3月25日,在我院网站(http://www.jxsfjy.cn)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4、考生经我院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统一高考及录取资格。
八、 学生待遇
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考生毕业后可按规定参加有关公务员和人民警察招考。
九、招生纪律
1、我院单招考试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主动接受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2、对在我院单招考试中认定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高职单招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十、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说明 |
2月27-3月5日 | 网上报名 | 考生在我院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
3月6日前 | 资格审核 | 按要求汇总网报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进行信息比对 |
3月8日 | 公布通过报考资格审核考生名单 | 已报名考生登陆我院网站,查询本人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 |
3月10日 | 现场签订《承诺书》、领准考证 | 必须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学院签订《承诺书》、领准考证看考场 |
3月11日 | 考试 | 文化素质考试和综合技能测试 |
3月16日 | 公示拟录名单 | 在我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
3月24日 | 录取 | 到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领取高职单招录取通知书。 |
3月25日 | 公示正式 录取名单 | 在学院网站公示正式录取考生名单,寄发录取通知书 |
十一、联系方式
部门: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青路76号
电话:0791—83875391(毛老师、熊老师)83875325(陈老师、童老师) 83875205(涂老师) 83875259(传真)刘老师
网址:http://www.jxsfjy.cn 邮编:330013
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791---83875202
附件:江西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