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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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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10-89707874,010-80110996

官方网址:http://www.jtxy.com.cn/ http://www.jtxy.com.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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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章程

时间: 2018-06-2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390 收藏

  (原北方交通大学昌平分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

  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实施阳光工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概况

  1、学校全称: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原北方交通大学昌平分校)

  2、学校代码:1125

  3、办学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西关环岛向西一公里

  4、办学性质:市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大学专科)

  5、办学特点:我院以学生高质量就业作为办学导向,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实行“订单式”培养,同央企、市属大中型国企开办多个“订单班”,实现了充分就业,培养了一大批社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

  第二章 报考条件

  第三条 报考条件及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报考条件:

  参加2018年高考报名的考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身体健康;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或符合北京市高招政策审核通过的非京籍考生。

  2、部分专业身体条件要求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北京地铁订单班)专业考生要求:①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含1.60米)。②要求无色盲或色弱,矫正视力4.8以上(含4.8)。③身体健康,体态匀称。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

  (2)、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北京地铁订单班)、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北京地铁订单班)专业考生要求:①只招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含1.70米)。②要求无色盲或色弱,矫正视力在4.8以上(含4.8)。③身体健康,体态匀称。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

  (3)、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北京地铁订单班)专业考生要求:①只招男生;②无色盲或色弱、矫正视力在4.8以上(含4.8)。③身体健康,体态匀称。

  (4)、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考生要求:身体健康,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含4.8),无色盲色弱。

  (5)、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要求: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女生身高1.60米-1.75米,男生身高1.70米-1.88米;矫正视力在4.8以上(含4.8);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和传染性疾病。

  第三章、报名办法

  第四条 报名办法:考生首先在我院报名网站上进行网上报名,然后来校进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考生须于3月18日--22日登陆我院自主招生报名网站(www.jtxy.com.cn),按照“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要求,输入考生信息,逾期不再受理。

  (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于3月24日8:30—15:00点到我院进行现场报名确认手续,并领取自主招生准考证。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请考生登录我院网站下载《2018年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此表必须经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更改无效。

  2、高中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必须携带《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往届生携带《北京市高中学生学籍卡片》(带照片、有操行评语)、或《北京市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和《北京市高中学生评语表》的复印件并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3、中职毕业生:携带具有成绩及评语的《学籍卡片》或《毕业生成绩表》和《操行评语表》的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4、能说明本人表现、特长和技能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考生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户主和本人页复印)。

  6、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报名考试费100元。

  注:以上复印材料均为A4纸复印,原件于现场验证后退还给考生本人,复印件保留上交。

  第四章 成绩评定及考试方法

  第五条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特长成绩

  (一)、考生总分(满分430分)= 笔试成绩(满分300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特长成绩(满分30分)。

  1、笔试:考查学生的理解、分析、计算、判断等能力,分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各占100分,满分300分,时间150分钟。内容为非专业一般性题目。

  2、面试:以面试形式进行,学院根据招生专业特点和要求组织面试考核(满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观察、分析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考生的基本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学习潜能。对考生在掌握综合知识,讲究文明礼貌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

  3、特长成绩:指中职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相关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中职生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并且前5个学期各科成绩全部及格者(考生需提供中考录取备案表或所学专业学籍证明);高中考生会考级别达到相应加分等级;中职或高中考生获得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政府奖学金称号之一的,或校级学科竞赛类获奖者;体育类、文艺类、人文科普类等方面获得一定级别的等级证书或在省市比赛中获奖等。最高30分。

  (二)、免试及优惠政策

  1、免试政策:考生在2015年以后取得以下证书,经本人申请,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免试入学。

  (1)获得市级、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政府奖学金的考生;

  (2)获得市级以上智育奖学金或宏志奖学金的考生;

  (3)获得市级(含)以上学科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者;

  (4)高中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会考成绩均达到B级及以上级别;

  (5)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技能竞赛国家级三等及以上奖项者;

  (6)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以上证书或指定证书者;

  (7)服役期间获得过优秀士兵荣誉称号或荣立三等功以上立功奖励者或退伍进藏兵。

  注意: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报考时需参照北京市体检报考标准且符合各专业的报考要求。

  2、免笔试政策:考生在2015年以后取得以下证书,可免笔试,成绩按笔试满分的80%(300分*80%)计算。

  (1) 高中生会考:语文、数学、外语3门会考成绩任意组合达到BBC级;

  (2)获得报考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指定级别;

  (3)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技能竞赛市级三等及以上奖项者;

  (4)获得区级学科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者;

  (5)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6)退役士兵;

  第五章、录取规则

  一、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凡通过我院自主招生办法而获取资格的考生,经过招生考试环节,达到录取条件。

  二、按照上级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口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各专业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考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且二者分数相差不得大于20分。

  三、预录取:每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果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本专业招生计划,则进行本专业第二志愿录取。第二志愿录取时,将第一志愿未录取考生与二志愿考生合并,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第二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则进行服从调剂录取,如还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则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如果我院自主招生计划未完成,将公布未完成计划信息和征集志愿招生流程,考生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集志愿的报名、考核等相关手续。如征集志愿的考生,都参加过笔试联考则成绩有效,不再单独组织笔试考试。

  四、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北京地铁订单班)、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北京地铁订单班)、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北京地铁订单班)三个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不设男女录取比例。

  五、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六、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录取控制线多人同分情况,优先录取有优秀称号、或有特长的考生。

  七、体检标准:学院按照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审查考生身体健康情况。不符合专业要求的,不予录取。

  八、新生入学后,本校对已经报到的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在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80107892

  学院招生部门严格遵守“规范程序,公平公正,接受监督”的原则,实行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七章 录取结果的公布

  被录取的考生将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六条 收费标准:学费每生每年6000元。

  第七条 奖学金:学校设有完善的奖学金机制。对于贫困学生设有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较为完善的经济资助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院根据学生在校表现和学习成绩设有一、二、三等奖学金。详细信息可咨询学校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第九章 附则

  第八条 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北京市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工作。

  第九条 本章程由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络方式:

  QQ群: 273177813

  联系电话:010-89707874、010-80110996

  学校网址:http://www.jtxy.com.cn

  学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西关环岛向西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