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体育大学关于202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方案调整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校艺术类专业人才选拔和培养实际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2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方案作如下调整。
一、部分专业(方向)调整考试方式
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方向、冰上舞蹈方向、编创实验班方向、霹雳舞方向)取消现场考试,采用考生提交视频作品(初试)和实时实名录制视频(复试)的方式进行考核。
二、其他专业(方向)无调整
舞蹈表演专业(舞蹈方向)、舞蹈学专业仍按我校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要求进行录取,无变化。
三、其他说明
1.我校仅对2020年舞蹈表演专业(体育舞蹈方向、冰上舞蹈方向、编创实验班方向、霹雳舞方向)的初试、复试考试方式予以调整,招生计划、录取方法等内容不作调整,仍以《北京体育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为准。
2.艺术类考试过程中,我校将通过技术手段对所有考生进行信息核验。如有出现剪辑处理、替考、弄虚作假等考试作弊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成绩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存在作弊行为并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严格开展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进行专门调查,经查实属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同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3.按照教育部要求,对于农村和贫困地区等不具备稳定网络和智能终端(智能手机或带摄像头笔记本电脑)的考生,请于4月8日前与我校联系(电话:010-62989047;邮箱:btdyishu@163.com),我校将积极协调,确保考生顺利考试。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艺术类专业考试考前辅导班,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以我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我校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在专业考试和录取过程中除《北京体育大学2020年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规定的报名考试费外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赞助费或其它费用;对以我校名义举办考前辅导班或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审计处)电话:010-62989450
5.我校将于近期发布艺术类校考相关专业(方向)考试细则,请考生务必关注招生官网(https://zs.bsu.edu.cn)和微信公众号(北体招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并做好考试相关准备工作。请考生及家长务必保持关注,以免影响考试。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