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职业学院 2019年单独招生计划(工作实施方案)
通辽职业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教高字〔2015〕10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根据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关于单独招生报名工作的时间安排,结合我院2018年单独招生工作经验,制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一、实施原则
学院单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阳光工程”,实行招考分离,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和程序规范、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
二、组织保证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接受自治区教育厅和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的指导和监督。
(二)学院成立由书记、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单独招生工作。凡属单独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学院纪委负责对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学院招生办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工作。
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招生办负责单独招生实施方案的草拟、考生报名、招生宣传、单独招生的各项考试与测试、招生录取与录取结果公布等工作。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三、报考和免试条件
(一)已参加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技能考试合格的对口中等职业学校(包含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毕业生。
(二)已参加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并且技能考试合格的对口中等职业学校考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直接报名,免试入学:
1.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学院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对口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获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学院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对口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中,目前在职在岗且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予的劳动模范称号的。
属于以上免试范围的考生须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来我院审核,经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入学。
四、报名方法及程序
(一)填报志愿时间和方式
1.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请考生务必于2018年12月20日-26日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填报我院的单招志愿。(院校代码:794)
2.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
根据第一次录取情况,我院将决定是否参加第二次网上征集志愿(2019年3月4日-8日),届时将在我院招生网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填报专业志愿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要按照填报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填报后不得更改。考生只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并注明是否服从调剂。请务必认真填报志愿信息,核对无误后再提交。
(三)需要面试、测试专业
护理、药学、蒙药学、中药学、食品营养与检测、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酒店管理(高铁、航空服务)、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
面试条件详见通辽职业学院招生网(http://tlzyxy.university-hr.com)
注:面试合格者参加机试
(四)打印准考证和资格确认
考生登陆我院招生网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学院将以短信通知考生,考生也可登录我院招生网查询。考生须按时参加考试,准考证需自行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背景不限)。
考场确认携带以下材料: 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缴费凭证。
五、考试
(一)考试方式和时间
1.考试方式:考生在计算机上操作完成基本文化素质、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就业倾向等综合素质测试内容。试题范围从对应科类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75道题。
注:若考试期间计算机网络系统出现故障,将启用纸质备考试卷。
2.考试、面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1)东部考点(通辽市、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的考生)
时间:2019年1月8日-10日
地点:通辽职业学院
(2)西部考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阿拉善盟的考生)
时间:2019年1月13日
地点:包头服务管理职业学校
可登录学院招生网(http://tlzyxy.university-hr.com)查询。
※根据各地考生及所在学校意愿,学院可适当调整考试时间和地点。
六、成绩评定标准
普通高中考生(语、数、外各100分、文综或理综250分),对口中职类考生(文化课250分、专业课300分)。考生的总成绩为550分。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1. 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清”规则录取。
2.被我院开除、劝退的学生不予录取。
3.考生一经被我院正式录取不得调整专业。
(二)公示
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学生,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查询成绩与录取结果。也可在我院招生网(http://tlzyxy.university-hr.com)上查询。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由于考生本人提供的信息错误,导致未能通过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责任自负。)
(三)注意事项
1.报考需要面试专业的考生须经学院面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2.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并且通过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不再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及未通过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19年全国统一高考。
3.学院将对录取的新生进行身份审查,核对新生本人与考生信息的一致性,如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入学的、以往在我院就读被开除、劝退的新生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选拔录取的考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生,其待遇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完全相同。
九、违规处理
(一)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校提出报考申请,如有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将其退回户籍所在地。
(二)如在单独招生考试中发现违规考生,按相关规定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自治区教育厅,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十、附则
本方案由通辽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一)学校地址:内蒙古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大街东段
(二)邮编: 028000 邮箱:tlzyxyzsjy@163.com
(三)联系老师:李老师 龚老师
(四)联系电话及方式:
1.电话:0475-8888558(传真) 8888552
2.学院招生网址:http://tlzyxy.university-hr.com
3.招生咨询QQ号:304864908
通辽职业学院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