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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与额度调整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09-2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286 收藏

各学院(部):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财教〔2021〕164号文件精神和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2021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统一安排,为更好的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后顾之忧,帮助他们安心求学,促进教育公平,就进一步做好我校2021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与额度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工作

(一)贷款范围

此次贷款申请的范围包括2021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仍需贷款的2018级、2019级、2020在校生。

(二)贷款额度和期限

各学院要根据学生本人实际情况,对提出贷款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贷尽贷”。本科生每生每年贷款最多不超过12000元(比往年提高4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贷款最多不超过16000元(比往年提高4000元),贷款额度根据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确定,每笔贷款不得低于1000元,金额是100的整数倍。每笔贷款合同期限统一为16年

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重、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贷款金额可以按最高标准执行,保证其顺利就学。

(三)申请与审批(具体申请流程见附件3)

1.纸质材料申请

贷款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组织申请学生认真填写《河南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校园地)》(见附件4),内容必须准确和完善,比如家庭住址必须从省到村(或社区门牌号)逐级填写(审批表填写模板见附件5)。填写完毕的《审批表》由学院妥善保存,暂不上交,10月份贷款申请工作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统一报送学生处贷款管理科。

注:各学院要对贷款学生信息严格把关,认真审批,在审批过程中需特别注意:《审批表》、学籍档案、贷款系统电子数据,这三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如不一致,不予通过审批,临时身份证不予通过审批

2.网上电子申请:

A.首次贷款学生

(1)注册个人信息

贷款学生进入“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点击“注册”——按要求填写完善个人基本信息,注册成功后,可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贷款。

(2)提出贷款申请

贷款学生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高校助学贷款”——输入正确的登录名与密码——点击左侧的“贷款申请” 标签——点击左下方的“申请”——填写信息——贷款在线申请成功。

B.非首次贷款学生

登录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后直接进行贷款申请。

注:

(1)贷款学生首次注册时,设置登录名规则应为(10476+本人身份证号码);密码长度8~20位,数字字母组合区分大小写。

(2)若学生首次申请贷款时学生贷款信息由学院统一录入,则登录名默认为学校的代码(10476)+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8位随机数字。

(3)贷款学生初始密码可由学院经办人进入“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系统”按以下步骤查询:“学生管理”——“基本信息管理”——点击学生的姓名,在弹出页面中的“学生在线信息”即可看到学生初始密码。

若学生忘记密码,可由学院经办人在“学生管理”——“基本信息管理”——“重置密码”代为重置。

(4)学生在系统中申请时,贷款年限统一选择16年

(5)各学院组织有续贷需求的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认真填写续贷声明,字数须在100~200字之间,认真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进步情况。学院贷款经办人要对学生续贷申请严格审查,确保续贷声明内容客观真实、积极向上。

(四)学院经办人在“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系统”中导入学生贷款申请

学生在线申请后,学院经办人需导入贷款申请数据:“贷前管理” ——“申请与审查” ——“明细”——“导入”——点击“确定”,学院经办人在导入贷款申请时要和学生《审批表》中的各项信息认真核对,确保贷款信息的完善和正确。

我校在校生贷款申请电子数据录入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请各学院安排好时间,按时完成贷款申请工作。

(五)助学贷款申报要做好两个环节的公示

第一是学院公示,各学院在初步确定贷款学生名单后要通过网络或报栏张贴等方式向全院学生公告2天(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家庭隐私)并留存公示照片备查,公示结束后及时去除学生信息;第二是学校公示,学校对学院数据审核通过后要通过学校官网面向全校公告2天,学校把公告的具体网址报省资助中心。

二、 贷款额度调整工作

(一)贷款原则

已经提交贷款申请、有意愿提额的学生可以申请额度提高。学院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引导学生合理、适度提高贷款额度(或确定申贷额度),学生在线和信息管理系统设置学生生活费填报每年不得高于4000元

(二)办理流程

已申请且学院经办数据未导入的,学生可直接在申贷中修改贷款金额。

已申请且学院经办数据已导入未汇总提交的,如有需要申请额度提高的学生,通过登录“学生在线系统”进行借款金额提额申请和相关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如未在2021年9月30日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提交额度提高申请,则视同放弃。

已申请且学院经办汇总提交的,如有需要申请额度提高的学生,由系统做退回处理后,学院经办通过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逐人修改,学生需提交高校助学贷款借款合同提额申请单(见附件2)。

贷款额度的提额申请经国家开发银行调整和审批后,在“学生在线系统”显示,最终以“学生在线系统”显示的审批通过金额为准。此外,提额申请审批单将于11月底在学生在线生成并作为合同的附件同样具有法律效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各学院要围绕“资助育人,立德树人”这一根本遵循,保证每一名学生入学不愁,上学无忧,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各学院积极宣传最新政策,加大对受疫情洪灾影响学生的宣传力度,鼓励学生积极贷款。

(二)主动引导。各学院(部)要主动引导学生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结合自身在校期间日常生活的实际需要,合理、适度提高贷款额度(或确定申贷额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的能力。确保贷款额度合理、使用范围符合政策要求。

(三)做好指导。各学院(部)要提醒申贷学生认真阅读公告,本着“应贷尽贷”原则,指导学生完成高校助学贷款额度提高操作,避免出现舆情。要创新工作方式,简化办理程序,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受理效率,避免出现学生、家长排长队等候和往返奔波的现象,确保助学贷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特别提醒:

1.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要求,全日制本科学生在同一学年内根据自身情况自由选择“校园地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但只能办理其中一种助学贷款;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须申请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

2.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项资助措施,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网贷”“校园贷”等网络贷款有着本质区别,社会上的网贷平台参差不齐,作为一名大学生,应有明辨是非的能力,理性消费,抵制诱惑,拒绝不良网贷。目前,国家针对高校学生的资助政策已相当完备,同学们在遇到困难时,应首先通过正规渠道及时向学校寻求帮助。

联系人:秦豫皖   电话:3329375

相关附件(点击下载):附件1-5.zip

学生处 学生资助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