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财经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10-80362306,010-80362307,010-80362308

官方网址:http://www.csuedu.com http://www.csuedu.com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2007年单考单招招生计划

时间: 2007-04-1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6150 收藏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年)

学历

招生人数

学费

(元 / 学年)

专业课考试科目

1

国际贸易实务

3

大专

30

7800

英语口语

2

会计

3

大专

30

7800

会计学基础

3

人力资源管理

3

大专

20

7800

计算机基础

4

环境艺术设计

3

大专

10

9500

素描、色彩

5

艺术设计(传媒、商业展示)

3

大专

15

9500

素描、色彩

6 室内艺术设计(室内装潢与工艺品设计) 3 大专 15 9500 英语口语、面试

  说 明:

  1、 以上所有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

  2、 考试采取“3+x”的模式,“3”指语文、数学和英语三门公共文化课,由全市统一命题并组织考试和阅卷;“x”为我院确定的专业课考试科目,具体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上表。

  3、 专业课考试报名时间:2007年5月19-20日;考试时间:6月16日。报名和考试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院本部。报名考生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文化课准考证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照2张。

  4、 凡取得以下资格证书者,均可以免考相关专业课,具体如下:

  (1) 取得国家教委计算机等级考试一、二级证书、国家劳动部门计算机高新技术等级证书、北大青岛或微软计算机等级证书者均可免考“计算机基础”;

  (2) 取得财政部门的会计证者,可免考会计学基础。

  (3) 取得《北京市英语口语等级证书》初级或以上、《剑桥商务英语(BCE)等级证书》初级或以上、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合格证书》二级或以上、秘书等级证书者均可免试英语口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