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财经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10-80362306,010-80362307,010-80362308

官方网址:http://www.csuedu.com http://www.csuedu.com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07-04-13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2688 收藏
  学院全称:北京经贸职业学院 学院部委码:12565

  办学类型:民办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地址:北京市良乡高教园区

  学院简介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原中华社会大学)成立于1982年3月,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北京市政府批准的民办普通高等院校,具有独立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格,参加国家高校统一招生。学院位于北京良乡高教园区内占地200亩,离市区约22公里,交通便利;教学与生活设施完备。现有在校生6000余人,专兼职教师400余人。

  根据社会需求和社会发展趋势,学院实行“双证”教育。现开设国际贸易实务、商务英语、旅游英语、艺术设计(传媒、商业展示)、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室内装饰与工艺品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文秘、人力资源管理等13个专业,

  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学费参照本省高招办下发的《招生考试报考指南》。

  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限英语。所有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3、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

  5、录取具体方式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无法满足考生志愿时,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2)、艺术类专业在专业课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北京地区考生需来我院进行专业课考试,同时承认其他高校的美术类加试合格成绩;京外使用各省美术类联考成绩,同时承认其他高校的美术类加试合格成绩。

  (3)、所有专业无分数级差。

  毕业待遇

  1、 考生正常毕业将获得由我院颁发的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和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可在教育部官方网站(http://www.chsi.com.cn)查询。

  2、学院设有就业办公室,择优推荐工作。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北京市良乡高教园区 邮政编码:102401

  网址:http://www.csuedu.com 电子信箱:oop@csuedu.com

  联系电话:010-89379020 监督电话:010-89379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