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贸职业学院2018年高职自主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北京经贸职业学院前身为中华社会大学,始建于1982年,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教育学历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学校位于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交通便捷、环境优雅,学术文化氛围浓厚。现开设26个专业,面向全国17个省(市)招生。
党的十九大以来,学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培养适应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学费标准 | 招生计划 |
1 | 会计 | 专科 | 3年 | 9800元/年 | 22 |
2 | 会计(银行就业定向班) | 专科 | 3年 | 9800元/年 | 30 |
3 | 人力资源管理 | 专科 | 3年 | 9800元/年 | 20 |
4 | 学前教育 | 专科 | 3年 | 9800元/年 | 80 |
5 | 互联网金融 | 专科 | 3年 | 9800元/年 | 20 |
6 | 国际金融 | 专科 | 3年 | 9800元/年 | 26 |
7 | 电子商务 | 专科 | 3年 | 9800元/年 | 20 |
8 | 中小企业创业与经营 | 专科 | 3年 | 9800元/年 | 20 |
9 | 计算机应用技术(移动开发工程师) | 专科 | 3年 | 12800元/年 | 22 |
10 | 建筑室内设计 | 专科 | 3年 | 12800元/年 | 20 |
11 | 空中乘务 | 专科 | 3年 | 14800元/年 | 20 |
三、报考条件
已参加2018年北京市高考报名的考生。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3月18日-22日
2、现场确认时间:3月24日-25日8:30-15:30
3、考试时间:3月31日8:30-12:00
五、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考生于3月18-22日登录我院网站www.csuedu.com,点击“自主招生报名”进入“北京市高职自主招生报名系统” 进行报名。同时下载并打印《2018年北京经贸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报名表》。
2、现场确认
考生于3月24-25日到学院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均为A4纸):
(1)加盖毕业学校公章并由考生及家长签字的《北京经贸职业学院2018年高职自主招生报名表》;
(2)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的相关推荐材料
(3)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供《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其他考生提供《高中学生考试成绩登记表》和《高中学生评语表》(学籍卡正反面)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考生《体检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
(5)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6)退役士兵携带《北京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核准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7)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8)考生本人近期半身免冠蓝色一寸照3张;
(9)自主招生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六、考试要求
考生于3月31日来我校参加自主招生考试,具体说明如下:
1、免试条件:
(1)高中阶段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及以上智育奖学金者(含宏志奖学金);
(2)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者;
(3)高中阶段获得市、区级三好、优干、优团;
(4)获得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
(5)会考三科B及以上(语数外);
(6)退役士兵获个人或集体三等功及以上;
(7)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考生。
2、免笔试条件
(1)会考BBC(语数外)及以上
(2)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
(3)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
(4)区级及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
(5)区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
(6)美术专科合格可免相关专业复试;
(7)退役士兵;
七、录取办法
1、成绩评定
(1)考核成绩=高中阶段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2)成绩权重:高中阶段成绩占40%,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
2、录取原则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择优录取。
3、信息公示
学校招生办公室依据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自主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4、录取查询
(1)网上查询。考生可登录我校官网www.csuedu.com查询录取信息。
(2)电话查询。考生可拨打我校电话010-80362308查询录取信息。
八、自主招生相关政策说明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按照上级精神,适当照顾农村户口考生。
3、根据京民发【2012】29号文件精神,对北京籍退役士兵采取倾斜政策。
4、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文件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复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复检不合格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6.我院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学校官网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官网同时进行公示。
7.已录取的考生不能继续参加当年高考统招和高职单考单招考试。
九、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1、为确保自主招生工作质量,学校自主招生工作在市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认真做好报名、考核、录取、公示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2、凡参与自主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政策、规定,严格执行《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要求,严格遵守招生考试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创造一个让社会、考生放心的选拔环境,确保自主招生工作顺利完成。凡当年有直系亲属报考者不得参与此项招生考试工作。
3、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在监督小组检查监督下进行,并主动接受北京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自主招生报名资格。
5、凡发生各类违规行为的一律遵照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0362306 80362307 80362308
学校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
学校网址:www.csu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