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培黎职业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章程
(院校代码:1123)
一、学院名称:北京培黎职业学院
二、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号
三、办学层次:专科(高职类)
四、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院校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学习(全部住宿)
六、外语语种:英语、日语、西班牙语
七、学院简介
北京培黎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职业教育思想、办学理念和优良传统传承自伟大的国际主义战士、社会活动家新西兰人路易•艾黎1940年创办的培黎学校。学院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高科技园区和国内著名的大学群中心,设置9个系,30个统招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3000人。
学院办学成绩显著,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与嘉勉,多次获得中央和市级财政的大力支持,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充分发挥培黎的红色传承和基因,积极开展国际文化交流,谱写国际友谊新篇章,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贡献。
八、自主招生专业及计划
详见自主招生专业一览表
九、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已参加北京市2018年高考报名的考生。
(二)报名流程
第一步: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8日8:00至 3月22日;
2.报名网址:考生登陆学院网站www.bjpldx.edu.cn进行网上报名,也可直接到学院招生办报名;
3.考生不需要打印报名表,报名表由学院统一打印。
第二步: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2018年3月24至25日 (每天8∶30-16∶00);
2.确认地点:学院图书馆一层大厅;
3.确认时须携带和交验的材料如下:
(1)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退役士兵须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2)农村户籍考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户主及本人户籍页在一张A4纸上);
(3)近期一寸彩色照片2张;
(4)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的各种荣誉证书、等级证书、资格证书、会考成绩证明(有高中校盖章);
(5)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携带《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的复印件一份(A4纸),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学校公章;
(6)其他考生携带《高中学生考试成绩登记表》、《高中学生评语表》(学籍卡片正反面)的复印件一份(A4纸),须在复印件上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7)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原件材料退还给考生,其它上交材料概不退还。
(8)面试时统一携带体检表复印件,进入面试现场时交考官;
(9)根据国家统一高考的收费标准,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十、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
1.笔试(初试):2018年3月31日9:00至11:00
2.面试(复试):2018年3月31日10:00开始(详见面试通知单)
(二)考试内容
1.笔试:满分15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素质能力,内容包括中学语文、数学、外语、人文、科学常识、当前时事政治、社会经济及写作基础等。
2.面试:满分350分,主要根据学生所报专业考察考生的创新思维、语言表达、形象气质、职业倾向或动手能力等。
(三)成绩构成
总成绩构成: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500分,笔试占30%,面试占70%。
十一、免试政策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务必在现场确认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学校审核组确定免试资格。
(一)免试入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入学:
1.高中阶段获得政府奖学金及其他市级以上智育奖学金者(含宏志奖学金);
2.高中阶段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三等及以上奖项者;
3.高中阶段获得市、区级三好、优干、优团;
4.获得职业资格中级以上;
5.会考三科B及以上(语数外);
6.退役士兵获个人或集体三等功及以上;
7.服役期间获得优秀士兵称号的考生。
8.符合免试入学条件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满分的90%记分。
(二)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1.会考成绩符合BBC(语数外)及以上;
2.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初级及以上者;
3.获得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
4.获得区级以上各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
5.获得区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
6.北京市美术类统考合格证可免相关专业;
7.退役士兵;
8.符合免笔试条件,直接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满分的80%记分。
十二、录取办法
1.录取工作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2.符合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他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有获奖或有技能特长的考生。
3.按照市教委文件要求,适当照顾农村户籍考生,农村户籍考生在原成绩基础上奖励20分,按加分后的成绩与城镇户籍统一录取。
4.录取工作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5.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名单报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北京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
6.确定的预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同时公示,公示无异议,下发录取通知书。
7.考生被自主招生录取后,不能再参加今年的高考,未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今年的高考。
十三、征集志愿
如学校第一次未完成自主招生计划,将进行征集志愿,具体时间及流程如下表:
征集志愿 | 时间 | 工作内容 |
4月12-15日 | 在学院网上报名 | |
4月18日 | 到校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 |
4月21日 | 笔试(初试)、面试工(复试) | |
4月23日前 | 征集志愿院校完成复试 | |
4月28-30日 | 公示征集志愿预录名单 |
十四、注册报到
1.未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入学后,对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3.被录取考生的档案由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自行到毕业学校领取,考生在开学后交班主任老师;
十五、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号
咨询热线:(010)62956515、62956516、62956586、62956587
网 址:www.bjpldx.edu.cn
学院咨询:招生办公室(学院大门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