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1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9〕14号)要求及教育部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兼顾,继承创新,探索建立新时代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机制,平稳有序推进我省高考综合改革。
二、考试安排
(一)普通高考
2021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实行“3+1+2”模式,包括全国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满分750分。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生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5个语种中任选1 个语种)3门,外语科目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每门满分150分,以原始分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为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6门,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为首选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以原始分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为再选科目,每门满分100分,以等级分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全国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由我省自主命题。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 6月7日 | 6月8日 | 6月9日 |
上午 | 语文 (9:00-11:30) | 历史/物理 (9:00-10:15) | 化学 (8:30-9:45) 地理 (11:00-12:15) |
下午 | 数学 (15:00-17:00) | 外语 (15:00-17:00) | 思想政治 (14:30-15:45) 生物学 (17:00-18: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