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职业大学2012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鄂州职业大学
二、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三、国标代码:11335
四、校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77号
五、招生层次: 普通专科 学制三年
六、录取规则:
1.学校调阅档案比例一般为120%,男女比例不限。当第一志愿考生较多时,我校将适当加大调档比例。优录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有关规定办理。
2.学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校所有非外语专业,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
3.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录取第二志愿考生(艺、体类除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总分高低依次录取。不设置非第一志愿分数级差、不设专业级差。
6.艺术、体育类专业文理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主,专业成绩为2012年考生所在省份艺术、体育类专业联考合格成绩,录取规则为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双过线的情况下,按各省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我校艺体类只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7.湖北省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考生专项测试入围、高考成绩达到第四批高职高专(二)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可提前与我校联系。
七、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1.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按鄂价费[2006]183号文件核定学费。
八、奖学金、助学金和助学贷款标准:
1.奖学金标准: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奖学金1000元/年。
2.助学金项目:特困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
3.家庭困难的普通全日制学生,均可到家庭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最高金额6000元/年。
九、联系及咨询方式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77号
咨询电话:0711-3876578 ;3858935 ;3851146
传 真:0711-3893706 ;3858935
网 址:http://www.ezu.cn 邮政编码:4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