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
一、总则
按照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统一部署,为保证2021年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2021年高职单招招生章程,本章程仅适用于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概况
(一)学校全称: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三、组织保障
学院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一)学院高职单招工作接受省招考委、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二)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高职单招招生考试、录取等重大问题。
学院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相关工作。
1.报名录取组:牵头进行高职单招宣传,负责高职单招报名、考生信息核准、考生资格审查与信息公布、考生总成绩汇总、提交拟录取名单、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与信息公布、发放录取通知书等相关工作。
2.文化考试组:负责文化考试试卷领取、保管及保密,准考证发放、编排考场、组织考试,阅卷、评分,汇总文化考试成绩。
3.技能考试组:负责综合素质面试、特长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题目设计制作、标准制定,工作流程设计,组织综合素质面试、特长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4.后勤保障组:负责高职单招工作期间的现场秩序维持、车辆管理、安全保卫和疫情防控等后勤保障工作。
5.纪检监督组:学院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方位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并督促运行,确保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四、报考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已报名参加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考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一)普高类、中职类考生: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者。
(二)特长类考生:除满足第(一)项报考条件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体育
田径(田径项目包括: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女子3000米、男子5000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武术(套路、散打)、跆拳道、足球、排球、篮球和乒乓球,近三年在高中或职中在校阶段获得由政府教育部门、体育部门或各地区体育运动协会颁发的县(市)级及以上比赛前三名获得者;地(市)级及以上比赛前八名获得者;国家三级运动员证书获得者。
2.文艺
近三年在高中或职中在校阶段,声乐、舞蹈、播音主持、乐器类有特长者,获得省级比赛前六名;地(市)级比赛前三名者或相关项目六级(含)以上的等级证书者,播音主持还要求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89分(含)以上分数。
3.美术、书法
近三年在高中或职中在校阶段获得市(州)级及以上荣誉表彰或奖励者。
(三)普高类、中职类、特长类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9年8月31日后出生),未婚。
(四)普高类、中职类、特长类考生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应符合我院体检要求,即身体健康,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58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双眼裸视视力不低于4.7(做手术达到均可),无色弱、色盲。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两耳无重听;无口吃;无文身;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建议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慎报。
五、报名办法
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实行网上统一填报的方式,分网上报名和学校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符合学院报名条件的考生本人应于2021年3月4日8:00至3月14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http://www.sceea.cn),按要求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学校志愿设置为1个,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填报并及时保存提交。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可以修改或调整学校志愿。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填报的学校志愿。
考生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登录账号、密码,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学校确认
考生应于2021年3月17日8:00至3月20日18:00,登录学院招生网的“单招报名系统”(http://ddzs.sjpopc.edu.cn:8082/jydzxt_stu/index.php),按要求填写《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表》,并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和报名信息确认。否则,视为自愿放弃高职单招。
1.考生在学院确认报名时,从普高类、中职类、特长类中,确定一个报考类别,每名考生限报一个类别。
普高类、中职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技能考试。其中技能考试分为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
(1)普高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
(2)中职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素质面试。若中职类考生在填报志愿(专业志愿一或专业志愿二)时选择安全防范技术专业,须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不参加综合素质面试。
(3)特长类考生参加文化考试和特长测试。选择特长测试的考生,须选填特长测试项目。
2.考生在学院官网填报专业志愿时,每名考生可填报2个专业志愿,同时应填报是否同意调剂录取。在2021年3月20日18:00以后,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更改。
3.考生通过学院单招报名系统打印出《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表》,由所在高中或职中学校审查、签字盖章。
(三)现场资格审查
1.2021年3月26日,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所在高中或职中学校审查签字盖章的《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表》、《高考体检表》复印件(须加盖当地县级招办公章)和各类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到学院,交报名录取组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不能取得考试资格。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时,尚未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须自行前往当地县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并将《体检表》原件交报名录取组审查备案,待高考体检后及时将《高考体检表》复印件(须加盖当地县级招办公章)交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学院录取时以《高考体检表》采集的信息为准。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考试或录取资格。
2.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现场交纳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为130元/人(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文)。
3.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需签订《考生承诺书》,报名录取组收《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表》和《考生承诺书》。
4.考生持2张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
5.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南校区(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七、考试
(一)考试时间
1.文化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21年3月27日9:00—11:30。
2. 综合素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特长测试的考试时间为2021年3月27日 13:00—18:00。
(二)考试地点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北校区(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9号)
(三)考试内容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制,闭卷考试,试卷分普高类(含普高特长生)和中职类(含中职特长生)两套,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考试,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考生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2021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准考证》按时参加文化考试。
1.普高类考生:文化考试+综合素质面试。
(1)学院组织专家对普高类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
(2)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3)综合素质面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心理素质测试、观察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测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基本素质、职业倾向意愿、举止仪表、语言交往能力、应变能力。
2.中职类考生:文化考试+专业技能测试(或综合素质面试)。
(1)学院组织专家对专业志愿中报考安全防范技术专业的中职类考生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对专业志愿中未报考安全防范技术专业的中职类考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
(2)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为200分。
(3)安全防范技术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计算机基础知识、网络基础知识、电路基础知识、网线制作与测试和常用电子元器件的识别与测量等。
综合素质面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试、心理素质测试、观察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测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基本素质、职业倾向意愿、举止仪表、语言交往能力、应变能力。
3.特长类考生:文化考试+特长测试。
(1)学院组织专家对特长类考生进行特长测试。
(2)特长测试成绩(以下简称“特长成绩”)满分为200分。
(3)特长测试内容:考生在学院单招报名系统确认时所填报的相应测试项目内容。
(四)考生查询成绩
考生可在2021年3月30日登录学院招生网单招报名系统查询成绩,考生成绩不另行公布。
(五)考生查分
对本人成绩有疑问要求查分的考生,应在2021年3月31日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报名录取组,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2021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准考证》登记办理查分申请手续。逾期不再办理。文化考试组和纪检监督组负责统一查分,查分结果交由报名录取组后通知考生本人。
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校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八、录取
学院科学制定高职单招工作方案、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纪检监察力度,实行招考分离,严格按规则考核、按程序录取考生,确保高职单招“公开、公平、公正”。
(一)学院根据高职单招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及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普高类、中职类和特长类三类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普高类和中职类分别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和各专业拟录取最低分数线。特长类划定特长类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特长成绩录取控制线和各专业拟录取最低分数线。未参加文化考试或技能测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特长测试),以及文化考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为零的考生,学院不予录取。
(二)考生的政审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三)录取原则
普高类、中职类的录取规则是专业志愿优先,按考生总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特长类的录取规则是专业志愿优先,在达到学院特长类文化考试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再按照考生特长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若普高特长类计划未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高类计划;中职特长类计划未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中职类计划;若中职类计划未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普高类计划;若高职单招计划未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学院四川省普通招生计划。
1.普高类
考生总分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学院在达到最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成绩,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若总分相同的普高类考生,将先按照文化考试总分进行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若文化考试总分仍相同的普高类考生,将依次按照文化考试原始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报考安全防范技术专业的考生,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2.中职类
考生总分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50%(其中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考试的考生总分成绩为文化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学院在达到最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成绩,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若总分相同的中职类考生,将先按照文化考试总分进行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若文化考试总分仍相同的中职类考生,将依次按照文化考试原始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报考安全防范技术专业的考生,则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3.特长类
学院在达到文化考试成绩和特长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及政审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特长成绩分专业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时,若特长测试成绩相同的特长类考生,将按照文化考试总分进行排序,依次择优录取;若文化考试总分仍相同的特长类考生,将依次按照文化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依次择优录取。
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1年4月2日—4月6日在学院官网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考生被录取后不得换录,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并由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可以申请放弃录取,须由本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签署放弃录取的书面申请。申请放弃录取的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申请放弃录取,学院空缺的高职单招计划将直接划入四川省普通招生的招生计划,不再进行替补。
4.免试: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者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学院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公示后,可由学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在2021年3月27日前向学院提交《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在正式办完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学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九、时间安排
序 | 时间 | 工作内容 |
1 | 2021年3月4日 8:00—3月14日18:00 | 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sceea.cn),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和填报高职单招学校志愿,每名考生只能选报1所学校。 |
2 | 2021年3月17日 8:00—3月20日18:00 | 登录学院招生网单招报名系统(http://ddzs.sjpopc.edu.cn:8082/jydzxt_stu/index.php),按要求填写《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表》,并进行专业志愿填报和报名信息确认。 |
3 | 3月20日18:00以后 | 考生通过学院招生网单招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的《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表》,到所在高中(职中)学校签字盖章。 |
4 | 3月26日 8:30—18:00 | 考生本人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所在高中(职中)学校签章的《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单招报名表》、《高考体检表》复印件(须加盖当地县级招办公章)和相关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签订《考生承诺书》,现场交纳报名考试费和领取准考证。 |
5 | 3月26下午17:00以后 | 熟悉考场 |
6 | 3月27日 9:00——11:30 | 文化考试 |
7 | 3月27日 13:00——18:00 | 综合素质面试、特长测试、专业技能测试 |
8 | 3月28—3月29日 | 汇总面试成绩、特长成绩和技能成绩;评定文化考试成绩,统分及汇总文化考试成绩。 |
9 | 3月30日 | 考生在学院门户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
10 | 3月31日 | 考生可以到学院报名录取组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2021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准考证》登记办理查分申请手续,报名录取组将查分结果通知考生本人。申请查分的时间为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 |
11 | 4月2日 | 在学院门户网站上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 |
12 | 4月2日——4月6日 | 考生拟录取名单公布期间,愿意放弃本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由本人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生就业处签署放弃录取的书面文件。放弃录取申请的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办理。 |
13 | 4月12日 | 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
14 | 5月底前 | 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
十、新生报到注册和复查
(一)学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若复查过程中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其他事宜
(一)高职单招考生不享受任何加分及照顾政策。
(二)所有考生应认真配合学院的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三)已被学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享受与普通高考新生同等待遇。
(四)已被学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转入学院其它专业,也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五)考生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六)除本方案中公布的收费项目外,学院在高职单招录取工作中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高职单招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高等院校实行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七)学院高职单招工作不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参与招生。
(八)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1.招生就业处:0838-2501823 2503811 传真:0838-2501823
2.警训部:0838-2514200
3.团 委:0838-2506015
(二)纪检监督电话:0838-2504526
(三)学院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二段32号
(四)邮政编码:618000
(五)学院网址:http://www.sjpop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