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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深度贫困县紧缺专业大学生免费定向培养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8-08-04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8220 收藏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件

 

 

川组通〔201850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深度贫困县紧缺专业大学生

免费定向培养协议签订工作的通知

 

乐山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党委组织部(人才办),政府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计生委,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有关高等学校:

按照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部署,我省深度贫困县2018年紧缺专业大学生免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工作即将结束。根据《深度贫困县紧缺专业大学生免费定向培养管理办法(试行)》(川组通〔201820 号)精神,现就免费定向培养协议签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深度贫困县紧缺专业大学生协议签订工作,由组织部(人才办)牵头统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组织实施(公费师范生和免费医学生项目仍按原有方式签订协议,协议样本、签订办法和程序另行规定,下同)。

其中,组织部(人才办)主要负责协调和督促各地各部门做好协议签订工作,统筹解决遇到的重大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各地各部门与学生签订协议;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相关高校做好学生录取通知、协议受理签订、报到注册等工作;县级相关部门具体实施协议签订。

二、协议书制定

乐山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党委组织部(人才办)要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参考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提供的定向培养协议书(样本),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深度贫困县紧缺专业大学生免费定向培养协议书》统一印发各县,并明确协议签订前提、协议各方权利义务、协议终止及解除、违约情形及处理等。

其中,四川省深度贫困县免费医学生(专科)定向培养项目中阿坝州定向委培96名学生的实施方式由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变更为定向招生、定向培养、推荐就业,由阿坝州参考免费医学生协议样本自行制定培养协议书,省卫生计生委予以指导。

三、签约程序

(一)培养高校网上录取工作结束后,由相关高校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市(州)招考办联系省教育考试院取得录取人员名单后,分发至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相关部门。

(二)各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五份)上签字盖章后,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知学生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领取《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五份)。

(三)学生须在《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五份)上签字(未满18周岁者须同时有监护人签字)后,持《录取通知书》《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五份)到相应培养学校报到。

(四)培养学校在学生报到时收集学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五份),不提交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定向培养协议书》经学生、培养学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四方签字盖章后方能生效。

(五)培养学校将经学校法定代表人签章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份放入学生个人档案、一份交由学生自行保管、一份由培养学校保存,另外两份分别由培养学校于学生报到入学注册后一周内寄送服务地县委组织部(人才办),由县委组织部(人才办)分发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行业主管部门存档。

四、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免费定向培养协议签订工作,组织、人社部门要加强对签约工作的统筹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有定向培养任务的高等学校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确保签约工作顺利完成。签约工作完成后,各市(州)组织、人社部门要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形成签约情况一览表,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才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备案。省上将适时组织召开深度贫困县人才振兴工程免费定向培养工作座谈会,了解各地、各部门和培养学校工作进展情况。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             四川省卫生和

社会保障厅               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730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87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