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等教育单独考试章程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641,主管部门:四川航天技术研究院。
第四条 学校层次:专科(高职);办学类型:公办;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学校主校区办学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天生路155号, 三星堆校区办学地点为四川省广汉市航天大道155号。
第六条 学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分管招生的副校长为副组长的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高职单招的相关政策、办法及要求,研究制定学校高职单招工作方案,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高职单招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括普高类和中职类,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条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坚持考生自愿原则。学校共有六个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制三年,学费为18000元/年,在川招生代号为5571。主要培养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具备跨文化理解、交流能力,通晓国际职业准则,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需要的发展型、复合型、创新型高素质国际化技术技能人才。
现代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数控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院与澳大利亚博士山TAFE学院联合开办,项目创立于2013年,获教育部认可,是正式列入国家计划内招生的双学历项目,全面引入TAFE教育资源,澳方专业外教总授课1500课时,毕业时获得澳大利亚职业教育专业文凭和我院专科毕业证书。现代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主要面向国内国际生产制造业、商贸流通企业的物流中心、国内外第三方物流等行业的物流作业与管理职业群(或技术技能领域),学生毕业能够从事仓储与配送运营、运输作业规划与组织、生产物流管理等工作。数控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主要面向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行业的数控技术职业群(或技术技能领域),学生毕业能够从事数控机床操作、数控编程、机械制造工艺文件编制、数字化检验等工作。
数字媒体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由我院与意大利库内奥美术学院联合开办,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批,教育部备案。项目充分利用和发挥中意两校各自的优势与资源,培养兼具信息传播理论、数字媒体技术和设计管理能力的复合应用型人才。毕业时获得意大利库内奥美术学院颁发的学分课程结业证书和我院专科毕业证书。主要面向动画设计、游戏美术设计、数字影视设计与制作、互动媒体设计与制作、广告影像设计与制作、设计可视化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等职业领域,学生毕业可从事影视动画产品生产、界面设计、游戏美术资源制作、影视广告及影视作品的设计制作、数字出版产品的设计制作、企业宣传各类物料的设计制作、新媒体网络运营、新媒体设计管理等数字媒体制作领域工作。
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中外合作办学)、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电气自动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学校与QS全球排名前700的马来西亚公立本科院校-马来西亚彭亨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非独立法人)“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彭亨智能制造学院”下设专业,获四川省政府批准。依托学校“双高”专业群办学优势,通过引进、融合马来西亚彭亨大学工程技术领域优质教育资源及多元化教育模式,重点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和国际沟通能力,理解国际规则,适应国内外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技术创新需要,兼具本地和全球竞争力的复合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飞行器数字化制造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面向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等行业的金属压延及切削加工人员、通用设备制造员、航空航天设备制造员等职业群,能够从事机电设备操作、安装调试维修、电气工程师等工作。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面向国内外航空航天、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石油化工制造业、成套设备制造业、生物医药制造业等先进制造业领域,能够从事机电设备操作、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电气工程师等工作。电气自动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面向国内外航空航天、电气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高端装备制造业领域,能够从事电气设备安装、调试与维修、自动控制系统生产、安装及调试等工作。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举止得体,有志于从事民航事业,具有较好的身心素质和较强的服务意识,吃苦耐劳、纪律严明。
(二)考生年龄建议在20周岁以下(200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空中乘务专业建议男生净身高173-186cm,女生净身高162-175cm。
(四)五官端正、肤色正常。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疤痕、无文身。体型匀称、四肢健全,无明显“X”、“O”形腿。
(五)色盲、色弱、色觉异常、斜视等考生慎报。
(六)患有心理疾病及具有精神病史、各类慢性疾病、其他遗传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者慎报。
(七)本人及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 学校认可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四川省确定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拟申请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在2024年4月12日12:00前将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的放弃录取申请书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扫描成PDF文件,发送到邮箱17592613@qq.com,我们会对所有邮件进行回复,请注意查收回复邮件,确保邮件发送成功,未收到回复邮件请电话联系招生处。逾期不再接受放弃录取申请。
第十七条 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67号)文件规定,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收保送及免试生,申请考生须符合学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生专业及专业类别要求。拟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2024年1月22日12:00前将《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单招保送、免试录取申请表》(可在省考试院网站https://www.sceea.cn/Html/202312/Newsdetail_3467.html下载)及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发送到邮箱17592613@qq.com。并注意查收回复邮件,确保邮件发送成功。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九条 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学校招生部门的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天生路155号
邮政编码:610100
招生咨询电话:028-84809675、84809638、84809788
学校网址:http://www.scavc.edu.cn/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