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章程
一、总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国家和我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仅适用于我校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
二、学校全称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英文名(Sichuan Engineering Technical College)
国标代码:12763, 在川招生代码:5155
三、办学性质
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
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全国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高专院校)
五、办学类型
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六、学历证书
由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由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七、招生对象
(一)符合如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具有四川省户籍或在川务工半年以上外籍(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已参加2019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2.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3.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八、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9年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详见下表:
招生专业 | 招生计划 | 学费(元/年) | |
焊接技术与自动化 | 退役军人 |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 | 4100 |
40 | 10 |
备
注:1.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2.就读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九、报名及志愿填报方法
(一)网上填报基础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10月28日至11月4日17:00前,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报名,考生应准确填写本人基本信息,选择类别(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或新型职业农民)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二)网上填报志愿及缴费。考生在网报期间根据本人情况和意愿,选报学校及专业志愿。网上完成基础信息和志愿填报后,应及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每生130元)。未缴费的考生其报名无效。
(三)资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由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有关部门负责审核。其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身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新型职业农民身份。
(四)现场确认。考生须在11月9日至12日17:00前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外省户籍考生还须提供6个月以上合同证明)及其复印件,到本人报名时选择的县(市、区)招考办对网报信息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并领取报名号后,须于11月19日至22日12:00前登陆我校网站查询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要求,并按我校规定的办法和要求参加考试。
十、考生考试资格审核及确认
(一)2019年11月26日8:00-11:30,退役军人等群体考生须来校参加考试资格审核,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我校招生考试。
(二)考试资格审核时,考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
(三)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经我校审核通过,可申请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考试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十一、入学考试办法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9年11月26日13:30-18:00
考试地点: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二)考试形式和内容
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采用综合面试方式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专业兴趣、职业取向、动手能力与相关知识等。考试总分350分。具体测试内容于10月28日前在我校网站公布(http://www.scetc.edu.cn)。
十二、成绩查询
2019年12月5日,考生可在我校网站(http://www.scetc.edu.cn)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如需复查成绩请在二日内向我校监审处提出书面申请。
十三、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从促进民族大团结、促进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和经济建设发展的大局出发,参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录取时有关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考虑四川民族地区的特殊性,我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录取时,执行以下少数民族加分政策。
(一)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仁和区、金口河区(三州十七县两区)的少数民族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加20分;其汉族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加10分。
(二)攀枝花市东区、西区的少数民族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加10分;其汉族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加5分。
十四、录取规则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优先录取,其他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含考生可享受的少数民族政策性加分),分招收类别从高分到低分录满为止。
十五、新生入学
本次录取的新生,于2020年春季入学。学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可向学校请假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等由学校规定。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予以学籍注册,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六、学习形式与教学总课时
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根据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结合退役军人等群体学生实际,推行学分制改革,单独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制(规定学制3年,最长修业期可达6年),半工半读、工学交替,采用现代学徒制等培养模式,实行单独编班教学,考核内容以全日制高职相同专业实施的课程标准为依据,侧重实际问题的分析能力、解决能力及综合技能操作的培养。教学要求总学分140学分,总学时不低于2500学时,其中公共基础课程占总学时比例不低于25%,选修课教学学时占总学时比例不低于10%,实践性教学学时占总学时比例不低于50%。积极开展“1+X”证书试点,取得认可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通过其他渠道学习课程及取得成果,根据学分互认协议或认定办法进行学分认定与置换,可记入本人的学业学分。
十七、学籍管理
学籍学历管理和电子注册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学校学籍管理规定执行。四类人员学生不得申请转学。对确有转专业需求的,可向学校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在此次学校针对四类人员专项招生专业中转专业,不得突破。
十八、资助政策
已被录取并注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同等待遇。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十九、其他事宜
(一)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三)退役军人等群体学生专升本按照四川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我校提供与校内其他普通全日制高职(专科)学生相同的就业服务。
(五)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由我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十、联系方式
(一)联系部门: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二)学校地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801号
(三)邮政编码:618000
(四)咨询电话:0838-2651116、2655218、2655277、2654118(传真)
(五)纪检监督电话:0838-2651133
(六)学校网址: http://www.scetc.edu.cn
(七)E-mail:zhaoban@ sce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