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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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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838-2651228,0838-2651788,0838-2652947

官方网址:https://www.scac.edu.cn/ https://zsw.sca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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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3-06-0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5912 收藏

  一、学校名称: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英文译名为SichuanCollegeofArchitecturalTechnology,学院国标代码12764,在川招生代码5159。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隶属四川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专科层次。

  三、办学地址:德阳校区地址:四川省德阳市嘉陵江西路4号;成都校区(青白江)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祥福镇青白江大道899号。

  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外语语种要求:应用英语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中澳合作办学)专业不招收非英语语种考生。

  六、录取规则:

  (1)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教育部及各生源省的有关招生政策,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我院在四川省参加多批次录取(即分别在专科一批和专科二批两个批次投放专业计划),其它省(市、区)按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省招办的安排参加相应批次录取。

  (3)第一志愿考生不足时,我院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总分及相关科目成绩录取到相应专业。

  (5)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分数线,且不服从调剂的,按退档处理。

  (6)对加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凡按政策规定加分投档考生,按加分后的投档分数对待。

  (7)美术类专业只限在四川省、内蒙古招生,对进档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的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8)录取结果公布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在学院门户网站提供查询。

  (9)各专业招生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10)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盾构施工技术专业建议考生身高不超过1.75米。

  七、收费标准:

  按省(市、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规定公示。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九、奖、贷、助学措施

  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和学校资助为主,行业、企业、校友等社会资助为辅,爱心人士资助为重要补充的学生资助体系。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学习奖学金、绿叶情·金林奖学金、广州助学金、华夏助学金、华西助学金、晟茂助学金、勤工俭学等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协助下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此外,在新生入学时,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开设“绿色通道”,确保其能顺利报到注册、入学就读。

  十、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838-2651788,2651228

  (2)传真:0838-2652947

  (3)联系部门:招生就业指导处

  (4)电子邮箱:zhaosheng@scatc.net

  (5)学院门户网站:www.scatc.net(公网)www.scac.edu.cn(教育网)

  (6)招生就业官方微博:http://t.qq.com/scatczf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