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政策解读
2019年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政策解读
一、招生对象
经深度贫困县(市、区)资格审查合格,符合我省当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考生。
二、招录方式
1、按单设批次、单独录取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2、第一轮志愿限实施区域内本县合格考生填报。投档时,在专科批省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投档成绩,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从高分到低分向学校投档。
3、经上述(1、2)录取后,若有未完成计划,则面向45个深度贫困县未录取合格考生征集志愿。
三、签订培养协议
招生录取后,由定向培养院校、定向培养学生(未满18周岁的含法定监护人)、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签订四方协议,明确各自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处理等。已录取考生拒绝签订协议,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四、安排就业岗位
毕业生应根据定向培养协议, 持本人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于毕业当年7月底前到签订协议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到。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县级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具体就业安置办法和定向培养协议,在毕业生报到后30个工作日内,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考核招聘手续,并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定向到事业单位上岗的毕业生,由县级主管部门和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考核招聘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核定事业编制。
五、履约管理
1、所有毕业生须到深度贫困县企事业单位和基层一线定向就业,服务期不得少于6年。
2、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分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招收的学生,不得调整专业、不得转学。
3、学生在校期间予以退学处理或开除学籍处分的,毕业时未按规定取得学历,毕业后未按要求按时报到上岗的,均视为违约,深度贫困县不再安排和推荐就业。其违约行为纳入个人诚信记录,装入个人档案,5年内参加省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种公开招录(聘)的,考核视为不合格,单位不得予以录(聘)用;其免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须一次性全额退还并缴纳相应违约金,相关标准和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已就业毕业生在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内,可在本县域内相应层次、类型的单位间流动,其他地区和上级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其借出或调走。深度贫困县定向培养大学生在校期间应征入伍的,学籍和退役复学管理按有关规定办理, 复学完成学业后定向就业仍按原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有关约定办理。
六、资助政策
所有专项计划高职阶段,参照免费师范生政策执行,按每生每年1.1万元标准补助(其中,学费4000元、生活补助费6000元、住宿费1000元)。
2019年深度贫困县免费定向培养专科招生计划分配表 | ||||||
招生专业 | 市(州) | 县市区 | 招生计划 | 文科 | 理科 | 学费 |
阿坝州 | 阿坝县 | 2 | 1 | 1 | 免费 | |
松潘县 | 1 | 1 | ||||
甘孜州 | 九龙县 | 1 | 1 | |||
新龙县 | 1 | 1 | ||||
石渠县 | 1 | 1 | ||||
巴塘县 | 1 | 1 | ||||
稻城县 | 1 | 1 | ||||
乡城县 | 3 | 2 | 1 | |||
凉山州 | 普格县 | 1 | 1 | |||
布拖县 | 3 | 2 | 1 | |||
昭觉县 | 2 | 1 | 1 | |||
金阳县 | 1 | 1 | ||||
甘洛县 | 3 | 2 | 1 | |||
越西县 | 2 | 1 | 1 | |||
喜德县 | 2 | 1 | 1 | |||
盐源县 | 1 | 1 | ||||
合计 | 26 | 19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