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一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属性及层次:
办学属性:民办普通高等教育
层次:高职专科
国标代码:11841
四川省招生代码:5193
二、办学地址:
(龙泉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文景路116号 邮编:610100
(天回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天回镇植物园路1号 邮编:610083
(洛带校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洛带镇 邮编:610108
三、录取规则:
1、品德优良,身体健康,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2、凡报考我院志愿的考生,达到我院在考生所在省录取线、且所在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的,由本院发给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本院报到,经复审合格正式注册;
3、对考生的选考科目不作限定;
4、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美术类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以当地的美术专业考试为准,我院予以认可;
5、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区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
6、所有专业均不设接受非第一志愿的分数级差;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比例限定。
四、毕业与发证:
完成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本院发给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
五、收费标准:
文法财经类5600元/年·生;理工类6300元/年·生;外语类6000元/年·生;艺术类7000元/年·生
中澳合作办学学费16000元/年·生
六、报考鼓励措施:
凡第一志愿填报四川天一学院,且高考成绩高出我院在本省最低录取线200分以上被录取者,入学后发给一次性入学奖金1000元;高出我院在本省最低录取线150分以上者,发给一次性入学奖金500元。
七、联系电话: 028-84870031、84876001、84870015、84878553 84862646(兼传真)
网 址 :www.tianyi.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