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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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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高职)丨农林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28-82732146,028-8273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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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时间: 2020-02-26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519 收藏

一、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6〕20号)精神,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我院主动探索推进单独招生工作改革,积极创新“需求+能力”的人才培养模式,充分发挥学院与行业、产业联系紧密的优势,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院概况

(一)学校全称: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二)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

(四)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单独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书记、院长

副组长:主管招生、教学的副院长和纪委书记

成员:党政办、教务处(招生办公室)、宣统统战部、保卫处、纪检监察处、后勤与国资管理处

工作内容: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各项工作,负责审核章程、审定考试方案、确定录取方案。在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二)成立单独招生办公室

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单独招生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下设招生录取组、命题考务组、安全保卫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办公地点: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1.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教务处(招生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考的相关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简章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各组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通知书寄发等工作。

2.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综合素质测试、特长专业技能测试、企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试题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文化水平考试考场编排、监考教师选拔培训、考试组织等工作;负责文化水平考试的阅卷及考试成绩的登统;负责综合素质测试安排以及考生查分等工作。

3.安全保卫组(责任部门:安全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试题转递、保管的安全;负责报到、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问题。

4.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纪检监察处)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的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负责处理考生申诉事宜。

5.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与国资管理处)

主要职责: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6.新闻宣传组(责任部门:宣传统战部)

主要职责:负责网络、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沟通和宣传。

学校纪委对高职单招工作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四、招生专业与计划

2020年单独招生总计划为2300名,招生专业、计划、类别及学费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我院除畜牧兽医(学徒制提前批)以外所有专业均招收特长生,特长生类别为:足球(限报男生)、篮球、田径、声乐、舞蹈、播音主持。招生计划30名。

畜牧兽医专业有50名计划为学徒制班招生计划,与企业联合培养。该计划为提前批次录取,考生选择填报学徒制提前批次志愿需加试企业面试,与填报后续普通志愿不冲突。

该班级与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76)联办,学制3年,学费3700元/年,采用现代学徒制双主体办学、双课堂育人的教学模式,前1.5年由学校和企业共同承担教学任务,进行理论知识教学;后1.5年进入企业以学徒制形式进行专业能力培养。该阶段采用专业导师和生活导师双导师制,理论+实践教学模式,公司高管专业授课,专业导师手把手教授技能技术,生活导师关注学生生活和成长。毕业来企业连续工作满三年,一次性报销三年11000元学费。毕业时学生可优先录取到企业工作,可自愿另选其他工作单位。

专业就读地点: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应用电子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农业装备应用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等专业就读地点为海科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新华大道二段179号),其他专业就读地点为柳城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德通桥路392号)。

五、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参加2020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的考生。

(二)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经网上报名考生须通过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考试费130元,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

2.体育特长生:普通高中、中职阶段,学生荣获地市级及以上比赛前八名(提供成绩证明)或者持有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团队赛项,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比赛参赛经历,可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参赛证明及大赛组委会编制的秩序册(秩序册应能清楚反映参赛者姓名及相应的赛项)。

体育类资格证书等报名必备材料须于2020年3月27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进行提交。

3.艺术特长生:

(1)声乐(仅限民族、美声、通俗唱法):具有良好的训练基础。具有专业水准,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个人曾获得区县级声乐类比赛一等奖、省市州级声乐类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之一(仅限声乐类比赛)。
(2)舞蹈(仅限中国舞、现代舞、国际标准舞):获得四川省舞蹈家协会及以上机构颁发的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在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相关舞蹈赛事中获得区县级比赛一等奖及以上、市州级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省级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之一。

(3)播音主持:形象气质佳,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文字写作能力,普通高中或中职在校阶段,有演讲及主持经历并获得校级以上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仅限表演、朗诵、主持类比赛),适应广播播音主持工作。

艺术类资格证书等报名必备材料须于2020年3月27日12:00前在报名系统中进行提交。

六、考试及选拔

学院采取“文化笔试+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一)不同类别考生考试内容

序号

考生类别及专业

考试形式

1

普高类

文化笔试、综合素质测试

2

中职类

文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3

特长生

文化笔试、特长专业技能测试

4

畜牧兽医(学徒制提前批)

文化笔试、综合素质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企业面试

(二)笔试

文化考试试题由省统一命题,考核形式为闭卷,试题分普高类、中职类,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满分100分,总分300分。

笔试考试安排

序号

考生类别

笔试总分

笔试科目(科目总分)

笔试时间

1

所有类别

300

语文、数学、英语

9:00-11:30

(三)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分值200分。采用笔试的形式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及职业倾向进行测试,测试时间为60分钟。

(四)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分值为特长生类200分;畜牧兽医(学徒制提前批)200分。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专业技能测试专家组,特长生进行特长专业技能测试,中职类考生进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所属专业大类专业技能操作及综合能力,考试形式为实操和现场测试。

技能测试科目考试安排

序号

考生类别

测试总分

测试内容

1

特长生

200

特长专业技能测试

2

畜牧兽医(学徒制提前批)

企业面试

4

中职类

农林牧渔类

专业应知80分+专业技能测试120分

信息技术一类

专业基本技能及综合能力测试

(应会)

加工制造类

财经商贸类

汽车类

旅游管理一类

土木水利类

中职类考生进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所属专业大类专业技能操作及综合能力。考试形式为实操和现场测试。报读农业经济管理、农业装备应用技术专业的农林牧渔类、财经商贸类、加工制造类中职学生技能测试项目为所属类别测试项目。

七、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评卷各个环节均在四川省教育厅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及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考试、评卷、录取等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考试:按照《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评卷: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八、录取

(一)考生的基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二)录取方式

1、学徒制提前批

填报提前批次考生的总分为文化考试成绩+企业面试成绩之和。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学徒制提前批次的文化分数合格线。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考生最多可填报1个提前批专业志愿)。如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比较,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据笔试中语文、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如考生被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将不参与后续录取。如考生填报提前批次志愿未被录取,不影响考生后续志愿录取。

2、普高类、中职类

普高类、中职类考生的总分为文化考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之和。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普高类、中职类总成绩的合格线。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分,以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平行模式录取(考生最多可填报5个专业志愿)。如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比较,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据笔试中语文、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3、特长生

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特长生文化成绩合格线。特长生文化成绩上线后按特长技能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类录取。按照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人数不超过报考总人数的90%。

(四)若出现类别及专业计划与上线考生不平衡的情况,学院按照教育厅相关规定和实际参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类别及专业计划。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秋季统招。

(五)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站(http://zsjy.cdnkxy.com)公示五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学院各专业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录取学生进校后须体检复查,若不符合就读专业体检要求,学院予以清退处理。考生填报志愿时请结合高考体检表填报专业志愿。

九、免试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我院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我院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高职单招报名,并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院的高职单招考试。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凭获奖证书原件,经原所在学校审核,教育行政部门认定报送我院,由我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并公示后执行。免试申报表电子版请于报名开始后在学院招生网站(http://zsjy.cdnkxy.com年3月27日12:00前网上提交相关资料原件。

十、时间安排

(一)2020年3月5日8:00至20日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ceea.cn),按要求填写考生有关信息,填报我院院校志愿,院校志愿设置为1个。

(二)2020年3月23日8:00至27日18:00考生登录我院招生网站,填报专业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5个专业志愿,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

(三)专业志愿填报结束后,学院招生网公布基础信息审核合格考生名单,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考试当天上午9:00~11:30文化考试(所有考生);11:30~12:30综合素质测试(普高类考生);下午14:00~18:00专业技能测试(中职类考生、特长生及学徒制提前批)。

(五)阅卷完成后,学院在网上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在学院网站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至学院教务处(招生办)进行成绩复核(第二行政楼109室)。

(六)录取完成后学院招生网站(http://zsjy.cdnkxy.com)将公示各专业录取最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如有自愿放弃录取的考生,须于公示结束前到校或发传真申请退档,公示期为5天。

(七)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八)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以网站公布为准,开学时间详见录取通知书。

(九)受疫情影响,考试及录取等具体日期安排待定,由四川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十一、新生注册和复查

(一)经我院单独招生所录取的考生,须按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校报到。无故逾期一周以上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与高考普招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学校正式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新生录取及入学时不得更换专业,如对专业不适,可在第二年3月向学院教务处提出转专业申请,按转专业申请流程办理手续。

(三)本章程以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公布的为准,由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德通桥路392号(柳城校区)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新华大道二段179号(海科校区)

邮政编码:611130

咨询电话:028-82732146

传 真:028-82731147

学院网址:http://www.cdnkxy.edu.cn

招生申诉受理部门:纪检监察处

联系电话:028-82733145

投诉邮箱:j.csj@163.com

办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德通桥路392号第一行政楼3楼3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