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职业学院2020年高职扩招招生章程-伊春职业学院
一、学校名称:伊春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10872
三、学校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
四、办学性质:公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0〕2号)、《黑龙江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 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20〕34 号)、《关于印发<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招委办〔2020〕10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凡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思想素质好,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等均可以报考。
七、考评方式及考试内容:
2020年我校扩招专项考试工作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院校予以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测试;我校对所有参加此次高职扩招院校的测试成绩予以互认。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我校扩招专项考试采取网络综合素质面试(面谈)形式进行,考评时间为2020年11月21日,综合素质面试(面谈)内容分为心理测试、专业认知职业喜好、自我评价和综合评价四个方面。考生要随时关注伊春职业学院官网及时查看考试相关信息,按学校相关要求备考。
八、录取原则:
1.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将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从高分到低分,尊重专业志愿,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3.确定进档考生专业按专业志愿顺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原则,依据考试分数和招生计划按分数从高到低由统一录取,成绩不能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考生按照综合评价成绩顺序录取。录取结束后,到省招办办理正式录取手续,签发录取通知书。
九、授课形式:
针对不同招生对象,单独编班,个性培养,分类教学,分类管理,采取弹性学制和线上线下结合、多元化教学模式。
十、收费标准:
学费:5000元/年。住宿费:800—1200元/年。
十一、毕业待遇: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并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校名称是“伊春职业学院“。
十二、资助政策:
按教育部、财政部要求,每年均有助学金、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及贫困生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财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五部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
十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森林防火指挥与通讯、煤炭深加工与利用、黑色冶金技术、轧钢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口腔医学、护理、助产、医学检验技术、口腔医学技术、中医康复技术、会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旅游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工艺美术品设计,以省教育厅最终批复为准。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花园路4号
咨询电话:0458-3769086 3769070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