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2020年单独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立项单位
★国家优质高职院校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
★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
★国家AAA级旅游景区校园
★黑龙江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
★黑龙江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是教育部批准设置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1958年建校,2008年被评为全国百所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作为全省仅有的四所国家示范校之一,2019年被教育部认定为“优质高等专科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计划A档专业群立项单位,建立了中高职、本专科畅通的人才培养“立交桥”。
学院毗邻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镜泊湖AAAAA级国际生态旅游风景名胜区,占地126.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3.9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图书馆藏书80万册。设有经济贸易、财务管理、农学、动物科技、食品药品、机电工程、信息工程与人文艺术八大分院,各类社会急需的高职专业44个,其中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7个,国家级骨干专业4个,省级高水平骨干专业4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8个,国家级教改试点专业1个,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2个,省级教改试点专业2个,在校生8280人;拥有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及资源库优质课程20门,省级精品在线课程23门,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5项;现有教职员工508人,其中副教授以上教师126人,双师素质教师304人,硕士、博士学位教师241人,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1个,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省级以上教学名师、新秀等22人。
现有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6个、国家级培训基地6个、国家级科普教育基地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训中心1个,国家级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4个,国家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3个,省级职业能力培养虚拟仿真实训中心4个,省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5个,省级校企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6个,省级“双师”教师培养培训基地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个,学院与300余家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校企合作关系,与上海迪士尼乐园、扬子江药业、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好利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市人家装饰(集团)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建立了订单培养合作关系,为学生成才和就业搭建了广阔的平台。学生在毕业期间,可以有三个以上的就业岗位供其选择,近五年毕业生平均就业率达90%以上,被省教育厅授予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被职业教育专家誉为“最适合学生读书的地方”。近五年,央视《新闻1+1》栏目、新华社、凤凰网等各类新闻媒体上累计报道百余次,培养了入职“核武摇篮”的新时代匠人团队、全国种粮标兵刘彩华等一大批具有爱农情怀、坚韧品性、匠人精神的技术技能人才。
一、报名条件
凡具有参加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资格的普通高中、三校生(中专、职业高中、技校等)应、往届毕业生及具有高中同等学力者,均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
二、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报名和缴费。
报名时间:2020年3月(具体时间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
报考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时间:2020年3月(具体时间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
(考生应携带相关材料按县(市、区)招考办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进行确认)。
三、院校志愿填报
1.考生3月份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进行院校志愿选择。
2.院校志愿成功填报后,登录我院网站(www.hnyjj.org.cn)进行选择专业。
四、单独招生考试现场确认流程
1.到校考试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需在考试前1-2天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毕业学校组织的考试成绩、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等材料到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图书馆一楼大厅进行资格审查;
2.确认单独招生报考专业; 3.缴费:单独招生考务费150元/生;
4.领取单独招生准考证 5.考试时间:2020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
五、考核办法
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考生毕业学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成绩主要采取面谈方式,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学院予以免试录取。
考试地点: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六、录取原则
1.学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原则,录满为止。
2.总分相同时,职业技能成绩高者优先。
七、录取说明
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兼报高考单招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与全国统一高考录取考生完全一致。
八、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生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为每生4300元/年;二等为每生3300元/年;三等为每生2300元/年。
九、助学贷款
学生贷款金额为8000元/年,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其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承担支付,毕业后利息由借款人自行承担。
十、勤工助学
全日制在籍学生均可申请由学院教务处、学工处、总务处等部门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
十一、入伍优惠政策
1.保留入学资格:大学新生入伍,办理保留学籍手续,退伍后2年内可复学。
2.国家资助学费:大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同时,可获得地方政府给予的优待金。
3.升学优惠:
(1)高职(专科)学生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达到30%以上。
(2)高职(专科)学生入伍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4.黑龙江省每年拿出符合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10%左右的公务员岗位,定向招退役大学生士兵。
5.黑龙江省基层专职武装干部主要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录。
新生应征入伍咨询电话:0453-6402363 6470110
十二、专升本对口院校
学院高职专业均可专升本对接升学。
专升本对接高校:哈尔滨理工大学、东北石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黑龙江科技大学、齐齐哈尔大学、佳木斯大学、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黑龙江工程学院等本科院校。
2020年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单独招生专业
文、理兼招(专科,三年,牡丹江市)
01报关与国际货运(国家级骨干专业)
02酒店管理
03旅游管理
04物流管理(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
05农业经济管理(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国家级骨干专业)
06市场营销
07财务管理(省级重点建设专业)(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
08工程造价
09会计(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
10金融管理(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
11软件技术(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省级重点建设专业)
12计算机应用技术(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
13计算机网络技术
14物联网应用技术
15大数据技术与应用
16动漫制作技术
17建筑室内设计
18电子商务(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专业)
19商务英语
20应用韩语
21应用俄语
22广告设计与制作
23新闻采编与制作(省级重点建设专业)
24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
25药品经营与管理
26生物制药技术(省级教改试点专业)
27药品生产技术
28中药制药技术(全国健康服务类示范专业)(国家级骨干专业)
29健康管理
30食品加工技术(国家重点建设专业)(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
31食品检测技术(省级重点建设专业)
32数控技术
33机电一体化技术
34工业机器人技术
35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教育部中德高技能汽车人才培养项目)
36新能源汽车技术
37畜牧兽医(国家重点建设专业)
38动物医学
39宠物养护与驯导
40宠物临床诊疗技术
41作物生产技术(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国家级骨干专业)
42园艺技术
43水利工程
44风景园林设计
注:我校学费每年6000元,其中代码05农业经济管理、37畜牧兽医、38动物医学、41作物生产技术、42园艺技术、43水利工程的专业,第一年学费6000元,后两年学费学院以先缴后补的形式给予全额资助。
学院各专业有意赴韩留学的学生,在校期间通过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2级,可赴韩国南首尔大学研修,并继续进修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咨询电话:0453-6402868。
以上专业详细介绍请登录我院网站查询(www.hnyjj.org.cn)。
招生专业咨询电话
机电工程学院:0453—6402411
经济贸易学院:0453—6402410
食品药品学院:0453—6402025
信息工程学院:0453—6402408
财务管理学院:0453—6402409
人文艺术学院:0453—6402868
农 学 院: 0453—6402412
动物科技学院:0453—6402413
通讯地址: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
邮 编:157041
乘车路线:牡丹江市火车站南站附近乘坐21路公交车终点下车
学院网址:www.hnyjj.org.cn
电子信箱:nyjjzsb@126.com
传 真:0453-6402419
联系电话:0453-6402363 640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