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21年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院校
学校代码:12408
办学层次:专科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位于省会石家庄市,与共和国同龄,现有三个校区,校本部位于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569号,北院位于石家庄市学府路77号,东院位于石家庄市学府路41号。学院隶属于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学校,是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河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河北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河北省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财经商贸类专业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学院法律事务、数字媒体技术、人力资源管理、园林技术专业为国家骨干专业,法律事务、法律文秘专业为省级示范专业,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法律事务专业实训基地,设有国家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国家秘书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站。
1.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
(1)我校单独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2)招生对象:取得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3)空中乘务和表演艺术(航空服务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185CM,女生162-175CM;考生身材匀称,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双眼矫正视力C表0.7以上,无色盲、色弱。
(4)计算机类专业按大类进行招生。按类招生的考生专业细化后进行专业课教学,成绩合格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按类招生相关说明详见学院网站)
(5)电子商务类专业按大类进行招生。按类招生的考生专业细化后进行专业课教学,成绩合格取得相应专业毕业证书。(按类招生相关说明详见学院网站)
其它专业详见学院网站。
2.考试安排、录取结果公布
(1)考试安排
各专业具体考试安排见相关考试类牵头院校招生实施方案,以大类承办院校公布实施方案为准。
(2)录取结果公布
考生登录学院官方网站(网址:www.hel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3.录取规则
(1)考试成绩采用各考试大类牵头院校提供的成绩。文化素质考试中语文、数学两科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折算办法参照各大类单招联考实施方案相关规定。职业技能考试中专业基础考试具有相应科目学考成绩考生的成绩折算办法参照各大类单招联考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具有全省对口专业考试成绩的,使用对口专业考试成绩折算替代职业技能考试的成绩折算办法参照各大类单招联考实施方案相关规定。
(2)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单招统考类:根据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之和)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素质总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考试、语文、数学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单招对口类:根据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之和)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文化素质总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语文、数学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3)语文、数学、专业基础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四科考试科目有一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者,不予录取。
4.免试录取
技能拔尖人才按照冀教学〔2020〕20号文件规定免试录取,报考我院申请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厅有关规定,且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申请免试考生需于2021年3月5日至3月11日持相关证件(获奖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等,详见学院网站)到学院提出申请。
5.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情况
(1)学费5000元/年/生,表演艺术(航空服务方向)专业学费为7000元/年/生,住宿费500元/年/生。
(2)校企合作涉及的个别专业按企业有关规定另行收费。
(3)奖助学金情况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学院校内奖学金:一等奖学金700元/学期/生,二等奖学金500元/学期/生,三等奖学金300元/学期/生。
家庭贫困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生,二等3300元/年/生,三等2200元/年/生。
此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建档立卡户家庭学生可享受国家“三免一助”资助政策。学院还提供多类勤工助学岗位,全方位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毕业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7.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友谊北大街569号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050061
联系电话:0311—87115208、87115207、87115522、87115533
学院网址:http://www.helc.edu.cn
QQ:1240866655 1240877779 120481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