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北京自主招生章程
学校简介:
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公办高职院校,现隶属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是我国唯一一所培养邮政专门人才为主的高等院校,同时是中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党校、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中国邮政网络学院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科研服务支撑基地。
学院坚持立足邮电行业办学,拥有“邮政快递类、现代物流类、现代金融类、智能工程类、信息技术类、财务会计类”六大特色专业群,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9000余人,现有各类员工838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452人,副高级职称以上211人,拥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首届教材建设奖先进个人、国家级教学团队、国家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国家级课程思政教学团队、交通运输青年科技英才、教育部行业职业教指委副主任委员等一批高端人才。年集中培训2.5万人次、远程培训500万人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10万人次,年支撑科研项目100余项。
近年来,学院先后被教育部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被国家邮政局确定为全国首批“邮政行业人才培养基地”;被河北省确定为“河北省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河北省优质校建设单位”;获评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教育部课程思政示范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国家级专业教学资源库、国家规划教材、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和技术创新中心等;学生获得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奖等国家级奖项50余项。2019年,学院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与北京市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384;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第三条 办学性质:普通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育部“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单位。
第四条 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第五条 学校地址: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8号(西校区);石家庄市翟营大街51号(东校区)。
第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2024年北京市自主招生工作,研究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工作由学院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院北京自主招生计划全部为订单招生计划,合作企业是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入学后体检合格即签订三方培养就业协议,校企联合培养,毕业时符合协议要求合作企业接收就业。具体招生计划如下: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01 | 5302 | 金融类[含金融服务与管理(邮政金融方向)、保险实务、财富管理、金融科技应用,为北京邮政公司订单培养] | 三年 | 15 |
02 | 500701 | 邮政快递运营管理[为北京邮政公司订单培养] | 三年 | 5 |
合计 | 20 |
其中,金融类专业实行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先按专业大类培养,从第2学期开始分专业培养,具体分流专业以合作企业需求为准。
第四章 报名与录取
第十一条 报名办法
1.报名条件:已参加北京市2024年高考报名,且符合有关招生条件的考生。
2.报考要求: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每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所院校。
3.报名材料:自主招生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发送报名材料。
(1)网上报名。3月22日-3月26日,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站(https://www.sjzpc.edu.cn/zhaosheng/),点击“北京自主招生报名”,进入报名页面,真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报名成功后下载并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2024年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北京市自主招生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发送报名材料。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于3月26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扫描PDF版或拍摄清晰照片)通过邮件发送至zhaosheng@sjzpc.edu.cn。
①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考生签字的《报名表》。
②考生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籍页(二者放在一起)。
③身份证(含身份证正反面)。
④普通高中毕业生须提供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和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加盖学校公章);中职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成绩表(加盖学校公章)。
⑤其他能说明本人表现、特长和技术技能的证书等。
上述电子材料按顺序编号,并打包压缩为一个压缩包文件,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
第十二条 成绩评定
1.加分政策:考生2021年以来取得以下证书,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认定,给予适当加分,不同加分项可累加,最高不超过50分。
(1)获得市级、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团员荣誉称号分别加50分、30分;
(2)获得市级、区级政府奖学金分别加50分、30分;
(3)获得市级(含)以上各类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0分、40分、30分;
(4)获得初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加30分;
(5)获得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加30分。
加分项目佐证材料须于3月26日前与报名材料一同提交学院审核。
2.成绩评定办法: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成绩满分120分,职业技能成绩满分180分。文化素质成绩采取成绩折算方式,职业技能考试采取面试考核方式。
(1)文化素质成绩折算办法
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合格,其文化素质成绩折算计120分;其中有一科不合格或无成绩,其文化素质成绩折算计100分。
中职毕业生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三科均在60分(含)及以上,其文化素质成绩折算计100分;其中有一科60分以下,其文化素质成绩折算计90分。
(2)职业技能考试
职业技能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理解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职业素养、考生特长等,满分180分。职业技能考试安排在4月初,采用在北京市现场组织或线上组织的方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按照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及加分三项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专业。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语文、数学和外语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以下情况不予录取:未提供有效文化素质成绩证明的;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两科或三科不合格的;中职毕业生最后一次语文、数学、外语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有两科或三科在60分以下的;职业技能考试缺考或不合格(成绩低于108分)的。
4.考生须具有北京市户籍且年龄在20周岁以下(200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被高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和录取。
第十四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
1.学院各专业均以英语作为外语语种组织教学。
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要求。
3.拟报考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有志于从事邮政事业,服从企业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安排;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富有合作精神;有良好的沟通表达、逻辑思维能力;女生身高160厘米及以上,男生身高170厘米及以上(根据生源情况可下浮1-5厘米);身材匀称,步态正常,身体无残疾、无手指残缺或畸形、无脊柱侧弯后凸畸形;五官端正,无斜视,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面颈部及着夏装身体裸露部分无纹身、无明显疤痕;单眼无失明或严重视力障碍;口齿清楚、双耳听力正常。
4.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院组织的体检,身体健康状况还应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入学后体检合格作为订单生培养、签订培养就业协议,体检不合格转为普通类培养。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各专业学费均为5000元/学年;住宿费500元/学年或800元/学年,实行公寓化管理。
第十六条 学院执行国家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及相关助困政策,同时设有学院奖学金、临时困难补贴等,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录取结束后,学院将在招生网站公示自主招生录取结果。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后,学院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联系方式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8号
邮 编:050021
联系电话:(0311)85998903 85998905
招生网址:https://www.sjzpc.edu.cn/zhaosheng/
微信公众号:石邮招生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