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招生考试文件精神和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学院单独招生考试领导小组
为保证我院2021年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学院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凡属面试考核(面谈)、成绩、资审、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组 长:李克祥、宋志刚
副组长:徐庆福、张志文、陈贵军、吕秀杰、杨清晨、康广宏
成 员:刘永昌、毕庶勋、史永纯、马剑锋、郑宝仁、陈松林、李永喜、吴彦文、蒋丽霞、张耀华、孔晓菲、温 雪
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和相关工作组。
2.面试考核办公室
负责协调各工作组和相关部门,处理考务工作的日常事务。负责面试考场安排与考试组织。负责组织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素质测试的命题、面试工作。负责成绩登录工作。
主 任:刘永昌
副主任:王翠苒
成 员: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和各主办系(部、院)领导
面试教师:各系(部、院)领导及专业教师若干名。其他考务人员包括计时核分员、监考、流动监考若干名。(名单略)
3.资审录取组
负责考生的面试考核资格的审查,负责通过面试考核考生的录取工作。
组 长:毕庶勋
副组长:刘金升、李 伟
成 员:招生办相关工作人员
4.纪检监察组
负责面试考核期间和录取过程的纪律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组 长:温 雪
成 员:学院纪委、监察处相关工作人员
二、面试考核安排
1.面试考核时间
2021年4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2.面试考核地点
采取网络远程面试(面谈),地点由考生自行选取。
3.面试考核内容和方式
面试考核工作在考务办的统一协调组织下,按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的要求进行。考核内容为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素质测试,采取单独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200分。每名考生3分钟,当场核定成绩,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结果。
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礼貌修养、适应专业要求等。总分为200分。
订单培养企业有特殊身体条件要求的,在向考生公布测试成绩结果的同时,还应向考生说明是否符合录取标准。对不符合订单培养企业特殊身体条件要求的考生,应建议考生到其他相关专业进行面试。
4.成绩记载与统计
在面试考核过程中,各考核组按考务办统一制定考核表记载成绩并统计。
面试考核结束后,各考核组完成考生成绩纸质考核表汇总并登录成绩,建立数据库,实行加密封存。
三、资格审查及录取
1.资格审查
学院招生办将按《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报考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定报考专业。
2.录取
学院招生办为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办理录取手续。
四、纪律要求
面试考核严格按照《黑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对在面试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所规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将对本次面试考核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对违反报名、考核、录取规定的,视情节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违规违纪的,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严重的直接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照规定进行追责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