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考单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原则:为了规范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单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代码8019)。
2、办学类型: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学院。
3、办学层次:大学专科,学制三年。
4、学院地址:主校区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15号。
太阳岛校区 哈尔滨市松北区游览街37号
佳木斯校区 佳木斯市向阳区大学路221号
5、学院简介:
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省内唯一一所公办经贸旅游类高职院校,隶属于黑龙江省商务厅,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工作;承担外派劳务人员考试及相关社会服务工作;承担全省旅游、商贸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和等级考试等相关组织和服务工作。
学院是黑龙江省“双高”职业院校,是国家旅游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国家商务部援外官员培训基地、商务部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黑龙江省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黑龙江省导游员培训考试基地、中等职业教育骨干教师培养基地、黑龙江省中高职职业技能大赛基地、黑龙江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与考试基地、黑龙江省数字商务人才培训基地、黑龙江省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和全国“双师型”教师比例100强学校。
学院现有旅游产业发展学院、酒店管理学院、餐饮管理学院、财经管理学院、康养产业学院、信息技术与艺术设计学院、交通管理学院、国际商务学院、乡村振兴产业学院、电子商务学院、中职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部等13个二级学院(部)。现有招生专业35个,其中旅游管理和数字商务两个专业群是省级高水平专业群,旅游管理专业和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是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院校建设专业和省级高水平专业。中西面点工艺专业、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专业是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学院与哈尔滨商业大学开通的旅游管理专业是全省唯一旅游类高本贯通试点专业。
学院秉承应用型、特色化、开放式的办学模式,面向国内国际教育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力加强专业建设、拓展中外交流、实现校企联动,形成了以“旅游”、“经贸”双核发展,信息技术与大数据支撑的专业总体布局,走出了职业教育与社会培训“双轨并行”的特色办学之路。
学院牵头成立“龙粤职业教育协同发展联盟”,并担任理事长单位,与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联合创办“龙粤职教实验班”,首开龙粤职业教育合作先河,为全省乃至全国职教领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学院立足地区发展规划,积极发挥社会服务职能,承担省内各项师资能力提高和专业技能培训项目,参培人数累计超过20000余人次,努力为“六个龙江”建设提供了人才保障。
学院积极推进“一带一路”合作交流,先后与韩国、日本、俄罗斯、美国、芬兰、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师生文化交流与研修合作关系。承办了20期国家商务部援外官员培训研修班,60多个国家共600余名政府官员和大学教师来华学习。
学院积极探索政府、园区、行企、院校多方协同发展的产教融合新模式,先后和大兴安岭地区行署、五大连池市等11个地、市(县)开展院县合作。牵头成立黑龙江省家政养老职教集团和黑龙江省商贸旅游职教集团。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承办龙澳劳务合作推介会,100余名学生赴澳门工作,实现了高职院校学生高薪高端就业。
学院积极构建政、行、企、校四方联动,开放式产教融合型办学格局。与全国120余家优秀企业开展现代学徒制、订单式培养,是黑龙江省委办公厅授予的“优质生源保障基地”。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向着建设全国知名、区域引领、特色鲜明的高水平高职院校,继续阔步前进。
第三条 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序号 | 分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学费(元/年) | 备 注 |
1 | 旅游产业发展学院 | 旅游管理 | 6000 | 1. 文理兼招、学制三年 2. 空中乘务专业:学院与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进行龙粤院校对口协作。第一年在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学习,第二年在广东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习(宿费按各学院标准收取)。报考条件:①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应届英语语种考生;②身高:女165-175CM,男175-185CM;③视力:裸眼矫正视力C,字表0.5以上,无色盲,色弱;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④牙齿整洁,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⑤无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无各类慢性疾病;⑥无明显内外八字。 3. 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第一学期在佳木斯校区学习,第二学期返回主校(哈尔滨市学府路校区)学习直至毕业。 4.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专业第一学期在哈尔滨市学府路校区学习,第二学期在佳木斯校区学习,第三学期返回主校(哈尔滨市学府路校区)学习直至毕业。 5. 招生计划以教育厅公布为准。 |
2 | 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 | 6000 | ||
3 | 会展策划与管理 | 6000 | ||
4 | 导游 | 6000 | ||
5 | 酒店管理学院 王老师 13674611366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6000 | |
6 | 葡萄酒文化与营销 | 6000 | ||
7 | 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 6000 | ||
8 | 餐饮管理学院 | 餐饮智能管理 | 6000 | |
9 | 烹饪工艺与营养 | 6000 | ||
10 | 中西面点工艺 | 6000 | ||
11 | 西式烹饪工艺 | 6000 | ||
12 | 康养产业学院 | 健康管理 | 6000 | |
13 |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 6000 | ||
14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6000 | ||
15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6000 | ||
16 | 药品质量与安全 | 6000 | ||
17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6000 | ||
18 | 国际商务学院 | 空中乘务※ | 8800 | |
19 | 人物形象设计 | 6000 | ||
20 | 应用俄语 | 6000 | ||
21 | 应用韩语 | 6000 | ||
22 | 应用日语 | 6000 | ||
23 | 交通管理学院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6000 | |
24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6000 | ||
25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6000 | ||
26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6000 | ||
27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6000 | ||
28 | 信息技术与艺术设计学院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6000 | |
29 | 建筑室内设计 | 6000 | ||
30 |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 6000 | ||
31 | 大数据技术 | 6000 | ||
32 | 财经管理学院 薛老师17703640023 |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 6000 | |
33 | 工商企业管理 | 6000 | ||
34 | 电子商务 | 6000 | ||
35 | 跨境电子商务 | 6000 |
第四条 报名与考试
(一)报 名
报名条件:
凡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省2024年高职单招考试。
志愿填报时间:
1.第一阶段报名时间:
2024年2月27日9:00时开始
2024年3月 1 日15:00 截止
志愿填报办法: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4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志愿填报入口”进行志愿填报。
2. 第二阶段报名时间:
如果第一阶段未录满还有剩余计划,学院将开展第二阶段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1日前。
志愿填报办法:
考生登录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招生信息栏目单考单招报名入口进行信息填报。
填报要求:每名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二)考 试
考试时间:
第一批次:2024年3月9-10日;
第二批次:2024年3月23日;
考试形式:线下考试+面谈考核
考核内容: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1、 考核资格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三校生(职高、中专、技校)、同等学力的其他学生,已经通过各地市(县、区)招办审核,报名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
2、 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
凡是报考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单考单招的考生,学院统一组织学生线下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
(1)文化素质:综合文化素养考试(数学、语文)(笔试)
(2) 职业技能:综合职业技能考核(线下面谈)。
3、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1)文化素养测试,分数为:200分。
(2)职业技能考核,分数为:200分。
合计总分400分。
(三)考务费缴纳
凡是参加我院2024年单招报名考试的考生须交考务费300元。
第二章 录 取
第五条 录取时间
2024年全省高职单招分两个阶段录取
第一阶段:2024年3月9日至3月14日
第二阶段:如果第一阶段未录满还有剩余计划,学院将开展第二阶段录取。录取时间为2024年3月23日至3月27日。
第六条 录取原则
对体检合格的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按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总数和考生报考志愿,根据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分数出现末位同分时,则按单科分数从高到低优先进行录取,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化素质笔试、专业技能面谈考核,考生报考专业第一志愿录满情况下依次调整至下一志愿,录取结果通过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向社会公示。
第七条 录取结果公布
第一阶段:3月14日前,将在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正式公布第一阶段录取结果。第二阶段:3月27日前,将在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正式公布第二阶段录取结果。
特别说明:
一是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只能被一所高职院校录取;二是被高职院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三是被高职院校正式录取的考生,须正常参加各市(地)组织的2024年全省普通高考考生身体检查,体检合格方能正式入学,否则录取结果无效。
第八条 已被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由学院下发录取通知书,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24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被录取的考生和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九条 录取中,如果发现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条 录取通知书寄发:
按照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寄发。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章程适用范围
本章程适用于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
第十二条 章程解释权
本章程由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纪检监督电话:0451--86681191
招生咨询电话:15104580335 15104580221
18846019290 18846019390
(0451)87066616 87066626 86631888
网 址:http// www.ljlyzy.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