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考试简章
依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的有关要求,为积极探索高职教育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2014年单独招生方案。
一、单独招生组织保障
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招生工作、教学工作、纪检监察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财务处、教育技术中心及各系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招生各项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二、招生计划
三、报名范围和报考条件
1、2014年在河北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和报名参加2014年河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
四、填报志愿时间、方式及交费确认(财务)
1、填报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间为2014年4月12 日8:00--- 4月16日12:00。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hebeea.edu.cn)进入“河北省普通高校单独招生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我省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专业志愿只填报一个专业,录取过程中不进行专业调剂。
2、交费及志愿信息确认
2014年4月 16日8:00 ----4月 23日17:00,考生通过银行汇款缴纳考务费,缴费金额100元。汇款时请在汇款单上注明考生姓名、考生号(如银行汇款预留信息字数有限制,请预留考生号),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资格,学院不受理考生现场交费,请学生保存好汇款回执,以便现场确认。学院接收银行汇款的开户银行信息:
学院户名: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唐山西缸窑支行
学院账号:0403010729300012169
开户行号:102124002909
五、单独招生考试安排(教务处)
1.领取准考证
4月26日上午8:00---18:00考生携带身份证、高考报考证领取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地点: 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综合实训基地(唐山市路北区河北路副13号)
2.考试时间安排:
普通高中类考生:
对口类考生:
3.考试内容
普通高中类考生考试包括文化课考试和综合素质考试,共计200分。文化课考试考查语文、数学、英语知识,总分100分(其中英语15分作为参考分),考试时间90分钟。综合素质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人文社会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
对口类考生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考试和面试,共计200分。综合素质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人文社会知识,总分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与人沟通、报考专业的理解等方面内容, 总分100分。
六、命题
1、命题:由学院聘请校外专家和校内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的命题专家组,进行全封闭式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管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考试:严格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细则》执行。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评卷:由学校组织专家按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制定科学合理地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七、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类别和成绩,分别制定录取分数线。
3、录取办法按总成绩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4、公示与备案:由学院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5、学院对于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获得的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可保留至下一年度);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实行免试录取。
6、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考。
7、学院自觉接受省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的督导检查和社会监督。
八、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新生报到后,进行新生复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我院将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同时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和《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九、单独招生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十、联系方式
电 话:(0315)3260947、 (0315)3284024
联 系 人:张老师 吴老师
传 真:(0315)3260947
电子信箱:tsgzyzs@163.com
学院网址:www.tsgzy.edu.cn
学院招生网:www.tsgzy.edu.cn/z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