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院校性质: 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 公办专科普通高校
校 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 123 号
招生条件: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有关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校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进第二个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4、非外语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 : 英语
5、身体状况按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
6、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7、本校土木类专业更适合男生就业,但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8、有关专业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