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大兴安岭职业学院
二、院校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机场路18号
三、办学性质:公办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六、主管部门: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
七、学院概况:
国家公办、独立设置的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是黑龙江省骨干高等职业院校,是中国最北的高校,也是大兴安岭地区唯一的高等学府。
八、招生计划:
学院招生计划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开发布的信息为准。
九、录取规则:
1、学院认真贯彻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则,严格执行省级招生政策及规定。
2、按照各省招生办(考试院)制定的投档比例接受投档,学院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的平行志愿进行录取,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通过征集志愿进行完成,直至一般性及政策性降分录取。
3、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录取时,进档考生以高考实考分和专业志愿为录取依据,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在实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志愿在前者。分数志愿均相同且专业计划余额不足时,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在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将依次比较文史类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工类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科目成绩或选考三科总成绩,对单科成绩高者进行录取。
5、报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要求。
6、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色盲、色弱不予录取,同等分数下英语分高者优先录取。
十、录取结果:
录取结果通过省招生考试信息港和学院网站发布,考生可网上查询。
十一、收费标准:
学 费:分专业每生4000-6000元/年,具体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复标准执行。
住宿费:学生宿舍每生800-1000元/年,学生公寓每生1200元/年,具体以物价、财政部门批复标准执行。
十二、资助条款: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学院还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在校期间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入学后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机场路18号
咨询电话:0457-2172337 0457-2172335
传 真:0457-2172335
学院网址:http://www.dxalu.org.cn
电子邮箱:zsb513@126.com
邮政编码:165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