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填报
步骤
院校对比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农林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453-6599285,0453-6599385,0453-6599485

官方网址:http://www.hljlzy.com/ http://www.hljlzy.com/zsxxw/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12-05-17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127 收藏

  学校名称: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办学性质:国家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

  录取规则:

  1、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未完成计划再依次录取二、三志愿及调剂志愿考生。

  2、分数优先原则。在120%投档比例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生源不足降段录取。

  3、对进档考生,尽量满足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接收非一志愿考生、不设置分数级差。

  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各专业收费在5000—6000元/年。住宿费分为600、800元/年两个档次。

  有关说明:

  ●我校是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享受和执行全国高校统一的各项政策。学生毕业时可自愿申请,经考试合格升到省内大学本科院校学习深造。同时与东北林业大学联合办学,举办相关专业的函授本科学历教育。

  ●学校各专业采取与企业共同培养的“订单式”招生方式(详见学校招生网),正在进行“工作过程系统化专业课程建设工程”。

  ●学校成立了“特困学生工作委员会”,建立了困难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符合条件的特困学生入学后按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或按一定比例,享受学校制定的“减、免、缓、帮、助”等政策。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学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99号

  邮编:157011

  咨询电话:0453-6599285、6599385、6599485

  传真:0453-6592172

  网址:http://www.hljlzy.com咨询QQ:735398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