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填报
步骤
院校对比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收藏

专科(高职)丨理工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310-3162951,0310-3162937,0310-3162938

官方网址:http://www.hdvtc.edu.cn/ http://www.hdvtc.edu.cn/hdzsc/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时间: 2020-06-22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3652 收藏

 

一、学校基本信息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校。学院是首批重点支持建设的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国家首批优质校建设入选院校,国家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是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副会长单位、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研究会就业工作委员会主任单位、全国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创新发明教育基地;获得第六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世界职教院校联盟卓越奖“高等技术技能”银奖。

1、学校名称: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

2、国标代码:11034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5、学校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渚河路768号

6、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7、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二、录取规则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认真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2、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

3、普通类专业:我院认可生源所在省的投档规则,对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同等考生依次比较参考单科(文综或理综或对口、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所有成绩均相同,则全部录取。

4、艺术类专业(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表演艺术(舞蹈方向)专业):我院认可生源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所有成绩均相同,则全部录取。

5、体育类专业(社会体育专业):我院认可生源所在省体育类专业的投档规则,在已投档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专业成绩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所有成绩均相同,则全部录取。

6、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该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将随机调录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7、身体健康要求:各专业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8、男女比例:招生的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9、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各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

10、新生入学复查:新生报到后,我院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11、录取结果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和学校官网公布。

三、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2、住宿费:500元/年、800元/年和1000元/年三档。

3、书费:新生一次性预交书费700元多退少补。

四、奖学金设置及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我院在籍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符合规定条件的我院在籍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3、我院设立校级奖学金和贫困生助学金,设有贫困生勤工助学岗位,以资助贫困生的学习和生活。对具有河北省户籍、全日制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享受国家助学金的“三免一助”政策。

4、我院设立“创新创业”基金,用以表彰奖励有突出创新创业成绩的在校生及毕业生。

五、联系方式

电话:0310-3162938、3162937、3162951、3166290

学院网址:http://www.hdvtc.edu.cn

Email:zsjych@126.com

六、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