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政策 - 关于评选2018年“中国石油奖学金”的通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为支持教育事业,积极履行社会公益责任,激励和帮助在校学生勤奋学习、提高素质、全面发展,加强企业和学校间的科技交流与人才培养,特在我校设立“中国石油奖学金”。
根据中国石油奖学金协议有关精神,结合我校近年来工作实际,现就2018年“中国石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评选范围
评选对象为具有我校学籍的大二、大三在校学生,所学专业以石油石化相关专业为主。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2、了解中国石油是以“大庆精神、铁人精神”为代表的企业文化,认同中国石油“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企业精神以及“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价值取向。
3、热爱石油事业,有志于从事石油行业建设的优秀青年。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5、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异,创新能力强。2017/2018学年第1学期和2017/2018学年第2学期两学期各科总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10%,如果在2018/2019学年评为“特困生”,成绩排名在本班均为前30%。
6、 对有论文发表在相关专业的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取得过国家发明专利、获得省部级以上大赛名次者优先考虑。
7、 在2018年河北省“挑战杯”大赛取得名次者优先考虑。
8、 不吸烟,无经常饮酒现象,无违纪行为。
三、评选名额
“中国石油奖学金”每年评选30名,每人奖励6000元,其中“特困生”评审比例不低于60%。
四、评选程序
1、根据评选通知精神,各系向全体学生发布奖学金申报信息;
2、评选“中国石油奖学金”要认真听取任课老师的意见,并经过班级充分酝酿讨论,然后由其所在班全体同学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产生。
3、学生个人填写申请表一式两份,所在系根据评选标准和奖励名额初审后,汇总;将申请表加盖系公章后与评选情况一并交至学生处。
4、学生处进行审核研究,并经校内公示后,将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与评选情况一并寄送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