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服务热线 4000-400-005
高三家长微信群
|
小程序
|
关注我们
登录/注册
请选择高考地区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陕西
山东
上海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
院校对比

上海建桥学院

收藏

普通本科丨财经类丨民办

官方电话: 021-68130020,021-58137880

官方网址:https://www.gench.edu.cn/ http://zsb.gench.edu.cn

立志愿官方咨询群: 加入家长交流互助群

2017年上海建桥学院统考招生章程

时间: 2017-06-20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4253 收藏

  一、学校全称

  上海建桥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沪城环路1111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

  五、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按照国家政策要求,根据自身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考虑各地区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学校近年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学校招生计划的分配。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由有关省级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六、预留计划数和使用原则

  本科招生计划的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七、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除日语、数字媒体艺术(动漫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系统开发)专业外语教学为日语,德语专业外语教学为德语外,我校其它专业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八、招收男女生比例

  无

  九、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录取规则

  1.学校在统一招生录取阶段按各省级高招办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在录取过程中无志愿级差分。

  2.非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所有专业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对第一专业志愿,按志愿优先原则予以录取,从第二专业志愿开始,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

  3.对外省市艺术类专业考生,学校直接使用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不再组织校考。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招办(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考试,并达到专业统考最低合格要求。录取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在上海生源艺术类专业录取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市统考成绩达355分(含355分)以上、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可直接录取。录取时除数字媒体艺术(动漫设计)专业,其它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专业志愿录取时,所有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录取专业。

  5.数字媒体艺术(动漫设计)专业仅录取第一志愿填报该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日语,该专业计划单列,不作内调,录取时单独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

  7. 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退档。

  8.同分考生均按各省市提供的投档排序规则录取。上海考生,在各文化考试成绩都相同的情况下,再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择优录取。

  十一、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校收费实行按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沪教委财〔2005〕49号文件)

  本科教育:

  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3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27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机械设计制作及其自动化(航空机械维修-中美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45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工商管理(奢侈品管理)、数字媒体艺术(动漫设计)、数字媒体技术(设计)、日语(网络商务技术)、新闻学(全媒体采编与制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0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国际设计学院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每生每年80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高职教育:

  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其它专科非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3600元(沪教委民〔2015〕4号文件)(收费标准由民办院校自主确定)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建桥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建桥学院本(专)科毕业证书。

  十三、联系电话

  021-68130020、68130021、58137880

  十四、投诉监督电话

  021-58137877

  十五、网址

  http://www.gench.edu.cn

  十六、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学校资助政策详见《上海建桥学院学生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