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依法自主招生简章
一、学校介绍
(一)学校全称: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校地址:上海市奉贤区瓦洪公路3098号
(三)培养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五)学校简介: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近60年办学历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培养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和城市服务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上海市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上海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获“2012年全国职业院校魅力校园”、“全国社会扶贫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14年5月,荣获“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
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先导,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知识型、创新型、复合型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为目标,努力打造成为一所办学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技术应用型高校。
学校总部地处上海市奉贤区,占地400余亩,另有闵行校区、徐汇校区,有完备的教学中心、实训中心、图文信息中心、室内外运动场和生活园区等。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299人,专兼职教师近500人。专任教师中,中高级以上职称占90%,双师素质教师占91%。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7%以上,其中,90%以上在上海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城市服务业等相关行业就业,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综合满意率达90%以上。
学校设有电子技术与工程学院、通信与信息工程学院、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德工程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外语学院等七个专业学院及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共有30个专业,其中国家级重点专业4个,上海市重点专业6个,构成了以电子信息大类和制造大类专业为主体,财经大类与艺术设计传媒大类专业共同发展的专业体系。
近年来,学校获上海市级教学成果奖9项、市级教育科研成果奖2项、市级教学团队9支、市级教学名师6名、市级精品课程20门,承担部、市级各类技术开发项目和科研项目100余项。近四年,学生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等重大技能竞赛奖项100余项。
二、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和就读地点
(一)考生类型说明
A类考生: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
B类考生: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历届毕业生。
C类考生: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历届高中生。
D类考生:符合本市高考报名条件,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历届毕业生.
退役士兵:符合2019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
(二)招生计划
三、报考对象
按上海市教委有关2019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工作的文件执行。
四、咨询方式
(一)通过学校网站进行查询,网址:http://www.stiei.edu.cn 。
(二)通过招生咨询电话64038240、54962336咨询。
五、网上填报志愿及注意事项
采用先在网上填报志愿,再到第一志愿院校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退役士兵直接到学校报名)。
(一)网上填报志愿:2019年3月6日10:00至3月7日16:00,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网上填报志愿,每名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最多可填4个专业和1个专业愿否调剂选项。
第一、二志愿录取结束后,上海招考热线将公布有缺额计划的高校及其专业情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再次在网上填报2所院校志愿。
(二)退役士兵请于3月12日9:00~15:00,携带报考证明和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及复印件,到中山南二路620号我校徐汇校区进行报名和确认。
(三)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不能交叉填报。
(四)对考生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市教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
(五)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
(六)我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应用德语专业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德语和英语)。
六、确认报名信息和领取准考证
(一)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于3月12日的9:00~15:00,到上海市中山南二路620号我校徐汇校区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时不能更改志愿。
(二)确认报名信息时必须携带的材料。
1.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符合免笔试录取条件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要求2张照片是同一次拍摄的,并在背面写上姓名)。
4. 网上报名流水号。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在网上足额缴纳报名及考试费,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四)到达我校徐汇校区的交通:轨道交通4号线(东安路站)、轨道交通7号线(东安路站)、轨道交通12号线(龙华中路站),公交4 1路、104路等。
七、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一)考试科目:
考生类型 | 报考非艺术类专业 | 报考艺术类专业 |
A类 | 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 | |
B类 | 素质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 素描(满分50分) 色彩(满分50分) |
C类 D类 | 入学测试(满分150分) 素质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
注:
1.“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3个模块,模块一:文化基础(150分),模块二:职业与心智(90分),模块三:专业通识基础(60分)。
2.“入学测试”包含艺术人文、数学基础、科学常识和生活英语等4个方面的内容。
3.“素质技能测试”包含法律与道德、时事政治、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管理和信息科技等6个方面的内容。
(二)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入学测试 | 3月24日 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 见准考证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3月24日 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 |
素质技能测试 | 3月24日 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 |
素描(校考) | 3月24日 12:00—14:30 | |
色彩(校考) | 3月24日 15:00—17:00 |
八、免笔试录取条件和申请方法
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符合下列条件,可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如面试合格,可免笔试,直接按报考的第一专业志愿录取:
(一)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技校)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称号者。
(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三)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四)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教育集团组织的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五)应届三校生学业水平语、数、英三门学科等级考成绩2A1B(含)以上者。
免笔试录取的比例不超过总计划的30%。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带好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面试申请表》,学校将于3月19日组织面试。
九、录取规则
(一)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规则:
1. 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历届高中学生(A类考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并按以下规则录取:
(1)考生必须按相应类别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缺考者不予录取。考生因考试违纪或作弊被取消成绩的不予录取。
(2)按招生计划1:1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7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
折算办法: 合格100分,不合格50分。
录取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如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所属的文化基础模块、职业与心智模块、专业通识基础模块的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2.对具有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历届毕业生(B类考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并按以下规则录取:
(1)考生必须按相应类别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缺考者不予录取。考生因考试违纪或作弊被取消成绩的不予录取。
(2)按招生计划1:1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3)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每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
(4)职业技能测试分为报考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参加统一命题的素质技能测试和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参加校考,满分100分。
(5)非艺术类专业:
录取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如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所属的数学、语文、英语的成绩,未参加等级考试的,成绩计为零分),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6)艺术类专业:
录取总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算分+校考成绩(素描+色彩)
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如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素描、色彩的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3. 对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历届高中生和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历届毕业生(C、D类考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并按以下规则录取:
(1)考生必须按相应类别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缺考者不予录取。考生因考试违纪或作弊被取消成绩的不予录取。
(2)按招生计划1:1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
录取总分=入学测试成绩+素质技能测试成绩
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如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入学测试的成绩、素质技能测试的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4. 退役士兵考生的考试录取办法,按照市教委、市退役军人局制定的文件(另发)规定执行。
(二)非第一院校志愿报考的考生录取规则:
如我校在第一院校志愿录取后有计划缺额,则录取后续志愿报考的考生。录取规则为:
考生必须按相应类别参加相应科目的考试,缺考者不予录取。考生因考试违纪或作弊被取消成绩的不予录取。
A类考生: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所属的文化基础模块、职业与心智模块、专业通识基础模块的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B类考生(艺术类专业和非艺术类专业相同):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如录取总分相同,则依次比较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所属的数学、语文、英语的成绩,未参加等级考试的,成绩计为零分),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C、D类考生:录取资格线之上的考生按入学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十、录取结果的公示与备案
(一)录取名单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录取名单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十一、报到和新生管理
(一)录取的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校办理报到、缴费手续,未经申请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报到后,我校将组织新生进行职业通识教育。职业通识教育期间的书籍费、资料费、住宿费由学生自理,不另收其他教育费用。职业通识教育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根据教委文件精神,录取的新生统一于2019年秋季入学。
十二、收费标准
(一)学费:一般高职专业7500元/学年 (沪价行[2000]120号)
艺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 (沪价行[2000]120号)
中德合作专业12000元/学年 (沪价费[2004]38号)
(二)住宿费:1200元/学年 (沪教委财[2012]118号)
(三)报名、考试费:报名费14元/人;非艺术类专业考试费26元/科;艺术类专业考试费50元/科(沪价费[2006]5号、沪财预联[2006]1号)
十三、颁发证书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四、贫困生资助体系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学校助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