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常见问题-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一、你校是什么性质的学校?
答:我校是广东省总工会于1993 年在广东省总工会干部学校基础上建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行政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总工会,业务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
二、你校的地理位置如何?
答:我校现有天河、黄埔、清远三个校区。天河校区坐落于风景秀丽的广州市白云山麓,地处交通便利的广州市天平架沙太南路,距离广州火车东站不足十分钟车程;黄埔校区位于广州市黄埔区长洲文化旅游风景区内,毗邻闻名中外的“黄埔军校”和广州大学城一桥相通;清远新校区坐落在有“珠三角后花园”之称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清远市大学城广东省职教园区内,距广州市中心仅60 公里,交通十分便捷。
三、你校办学地点在哪里?
答:广州市和清远市。外语外贸学院国际贸易实务、应用韩语、商务日语3个专业3年在广州市黄埔校区;其它专业采取2+1 的模式,即第一、二年在清远市校区,第三年分别在广州市天河校区和黄埔校区。
四、你校对新生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学院设有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无偿援助的国家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 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 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 元;设有“国家贫困学生奖学金”、广东省总工会特别设立的“城镇贫困职工子女助学金”。另外全国、省、市级劳动模范或其子女第一志愿报读我院的新生均发放4000 元至10000 元不等的助学金,烈士子女第一志愿报读我院各专业,每学年发放一定金额的助学金;另外我院校企合作开设的专业由企业提供实习助学金或奖学金。
五、你校新生可迁户口来广州吗?
答:可以。凡是被录取的省内外新生需要迁户口来校就读的,均可迁户口来广州市天河区兴华街派出所。
六、你校毕业生毕业待遇如何?
答:我校毕业生由学校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享受国家大学毕业生同等待遇。
七、你校今年的招生范围如何?
答:经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今年面向广东、广西、海南、湖南、湖北、河南、安微、陕西、新疆、四川、福建、贵州、山东、江西、浙江、重庆、内蒙古等十七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国家任务生。
八、你校今年的录取批次如何?
答:我校今年在广东省的录取批次是第三批专科批次。其他省、市、区的录取批次由当地教育部门统一安排。
九、你校毕业生可否参加专插本考试?
答:可以。大学三年级第二学期可参加广东省招生办统一组织的“本科插班生”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就读。另入学后也可以选择自考专升本、留韩升本硕博连读学习。
十、你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我校学生毕业后按国家有关政策,实行双向选择和推荐就业,学校设有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每年在学校举办各种不同类型的毕业生供需见面会活动,与珠江三角洲众多的企事业单位有密切的联系,历年来毕业率在同等专科院校中名列前茅。用人单位对近三年我院毕业生综合评价称职率达100%。
十一、你校学生宿舍管理和生活费如何?
答:我校学生实行男、女生分宿舍楼住宿的封闭式管理。学生食堂饭菜品种多样,价格适中,人均月伙食费在600 元左右。
十二、你校有开设校企合作办学专业吗?
答:有。我校与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碧水湾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东莞市伯顿饮食服务有限公司等企业开设了校企合作订单式培养专业。凡符合条件被录取在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的新生由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广州从化碧水湾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伯顿饮食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行业专家师资及与学费等额的实习助学金(共三年)。
十三、你校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吗?
答:有。
留韩专本硕博连读
我校于2006 年3 月与韩国东明大学、釜山外国语大学、新罗大学、东国大学等学校建立了“韩国大学韩语教育中心”。在我校所学课程受韩国大学认可,学生赴韩之后能够顺利的衔接相关专业课程,应用韩语专业实行“2+2.5专本连读模式”,即2年在我校学习,获得我校专科毕业证书,2.5 年在韩国大学学习,获得韩国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中国承认其学历和学位;非韩语专业的毕业生要在国内强化学习韩国语半年或一年;凡是我校毕业生赴韩学习,均可受到韩国政府提供的本科阶段学费50% 的奖学金,即在韩国大学学习每年学费约人民币3.5万元。2013年3月起,我校与新罗大学实行交换生项目,我校学生可申请在新罗大学免费学习一学期。
留泰专本硕博连读
与泰国博仁大学合作,工商学科始终是该校重点打造的核心专业,并且与欧美多所著名高校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为学生交流和深造创造了良好的机会。我院与泰国博仁大学达成了战略合作伙伴,合作项目有:
项目模式: 2-3年(国内)+1.5本科+1年硕士
招生专业:国际商务管理、旅游与酒店管理、金融管理、会计学专业、时尚设计与时尚商务。
国外:1.5年本科学杂费3.8万 包括(注册报名费签证费 教材资料费 国际学生管理费 论文指导费 图书资源网络费 医疗保险费等);1年硕士学费49800元。
另外,我校在每年都会组织在校学生参加暑期赴新加坡带薪实践活动与赴新加坡带薪专业实习、培训项目。
附:奖学金助学金条例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奖学和助学的有关文件精神,鼓励品学兼优和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凡是报考我院并被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校学生,符合以下相应条件者,均可享受本条例所规定的奖学和助学金政策。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学院设有国家财政部、教育部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无偿援助的国家奖学金,其中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 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 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000 元。具体额度按当年财政部、教育部及广东省财政厅、教育厅规定为准。
第四条新生助学金:
1.荣获“感动中国十大人物”获得者本人或其子女第一志愿报读我院,由广东省总工会提供助学金,即免三年学费。
2.荣获“广东省道德模范”获得者本人或其子女第一志愿报读我院,由广东省总工会提供助学金,即免三年学费。
3.全国、省、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本人第一志愿报读我院,由广东省总工会提供助学金分别为10000 元/ 人、8000 元/ 人、6000 元/ 人。
4.全国、省、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的子女第一志愿报读我院,由广东省总工会提供助学金分别为6000 元/ 人、5000 元/ 人、4000 元/ 人。
5.烈士子女第一志愿报读我院,由广东省总工会提供助学金为6000 元/ 人。
6.凡符合条件被录取在酒店管理、旅游管理专业的新生由广州白云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广州从化碧水湾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广州市东方宾馆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伯顿饮食服务有限公司提供行业专家师资及与学费等额的实习助学金(共三年)。
7.第一志愿报读我院的清远地区贫困家庭考生,由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高考成绩为清远生源前20名的新生,由学院提供助学金5000元/人,共计10万元。
新生均可享受奖学、助学金条款中的一项,不能重复多项享受,以最高奖项为准,第一志愿不含征集志愿,录取分数含政策加分。
第五条 金秋奖学金:
每年由广东省总工会对广东省城镇困难职工子女设有“金秋助学金”2000 元/ 人。
第六条 勤工俭学岗位:
学院设有勤工俭学管理中心,在校内各职能部门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每月勤工俭学津贴约800 元,按月计发。
第七条国家助学贷款:
学院设有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每年为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来自贫困县成绩优异的学生,在校期间给予优先办理助学贷款。
第八条: 本条例从2017年9月1日起实施,原条例同时作废。
第九条: 本条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