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学院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衡水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坐落在有“北方湖城”美誉的河北省衡水市市区,校园占地面积32.1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3.8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5.4亿元。校园风景优美,环境宜人,荣膺“全国部门造林绿化400佳”、“河北省爱国卫生先进单位”,三次荣获“河北省园林式单位”。
衡水学院现有13个二级学院,6个公共教学部,40个本科专业,分属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经济学、管理学、艺术学、法学、农学等9个学科门类。有全日制在校生一万一千多名,生源来自全国除港澳台和西藏之外的30个省、市、自治区。
学校有专任教师743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347人,博士硕士学历(学位)教师611名,拥有一批获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模范教师、曾宪梓奖获得者、省级突出贡献专家、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中青年社科专家、省“三三三”人才、省级优秀教师、省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荣誉称号的教师。
学校是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和河北省董仲舒研究会会长单位,建有省级实验教 学示范中心和衡水湖湿地保护研究所等一批科研机构,编辑出版面向国内外发行的《衡水学院学报》。
学校教学文化设施齐全,馆藏纸质图书107万册,电子图书438万种,有各类文献数据库供师生免费使用。
学校所在地河北省衡水市,是冀东南地区的中心城市,滨临素有“京津冀最美湿地”之称的国家自然保护区衡水湖。大广、石黄高速纵横相交贯穿全境,并与旁近的京港澳、京福、青银等高速公路相连通,京九铁路与石德铁路在这里构成“黄金十字”。衡水距京津仅2小时左右车程,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学生就业前景广阔。
一、招生计划
2016年艺术类本科专业预计招生计划如下:
拟招生专业 | 拟招数 | 拟招生省份 |
美术学 | 75 | 安徽、福建、河北、湖北、江西、宁夏、山东、山西、浙江 |
动画 | 60 | 安徽、河北、湖北、江西、宁夏、山东、山西、浙江 |
视觉传达设计 | 60 | 河北、湖北、江苏、江西、宁夏、山东、山西、新疆、甘肃 |
环境设计 | 80 | |
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 | 140 | 河北、甘肃、山东、湖北、江西、山西、浙江、新疆、江苏 |
河北、甘肃、山东、宁夏、山西、浙江、江苏 | ||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 | 60 | 河北、甘肃、山东、湖北、江西、宁夏、山西、浙江、辽宁、江苏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60 | 河北、甘肃、山东、湖北、江西、山西、陕西 |
广播电视编导 | 60 | 河北、甘肃、山东、湖北、江西、山西、陕西 |
最终招生省份、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数以相关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二、专业测试
㈠专业测试成绩认可说明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河北省使用我校与河北师范大学联合测试的专业测试成绩;山东省、甘肃省使用我校专业测试成绩;其余各省统一使用该省联考(统考)成绩。
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山东省、甘肃省、江苏省使用我校专业测试成绩。其余各省统一使用该省联考(统考)成绩;
美术类专业:统一使用各省联考(统考)成绩。
以上认可说明,与相应省规定不符的,以该省公布招生计划时说明为准。
㈡我校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测试省份 | 测试专业类别 | 报名时间 | 测试时间 | 测试地点 |
河北省 | 播音、编导 | 详见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 ||
山东省 | 播音、编导、音乐与舞蹈学类 | 2016年1月18日--2月15日 | 2月18日 | 潍坊 |
甘肃省 | 播音、编导、音乐与舞蹈学类 | 2016年1月21日--22日 | 1月24日 | 兰州文理学院 |
江苏省 | 音乐与舞蹈学类 | 2016年1月19日—24日 | 1月27日 | 南京师范大学 |
说明:
1.河北省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招办统一组织的2016年普通高考报名,取得高考报名资格,并参加我校与河北师范大学组织的该专业联合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将作为录取依据。测试相关要求(报名时间、交费、下载准考证、测试地点及要求、测试内容、专业测试成绩公布时间、专业测试合格线等)详见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jy.hebtu.edu.cn/zsw/)。我校不再单独寄发纸质合格证。
2. 山东省、甘肃省、江苏省报考我校相应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测试。我校预计于2016年3月31日前公布专业测试成绩及合格线。届时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查询(http://jx.hsnc.edu.cn/hsnc-zhaosheng/)。
3.外省参加相应省统考考生,以该省考试院规定为准。
㈢校考测试内容和要求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测试内容及分值:①气质形象(满分40分)。②指定稿朗读(满分40分),限时1分钟内。③自备稿朗读(满分40分),限时2分钟内。④即兴评述或主持小栏目(满分80分),限时3分钟内。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测试内容及分值:①影视作品分析(满分100分)。②编写故事(满分100分)。③叙事散文(满分100分)。总计限时150分钟。
3.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
测试内容及分值:①专项(满分100分),考生可选声乐或器乐。声乐专项考生可自备一首歌曲,民族、美声、原生态唱法均可;伴奏带或伴奏光盘考生自带。器乐专项考生任选键盘类、西洋管弦乐类、民族管弦乐类、打击乐类及其他乐器作品一首。②视唱(满分50分)。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的曲目片段(五线谱、简谱任选一条10小节左右)。
4.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学、舞蹈表演)
①专项(满分100分)。考生须准备两部作品,可任选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作品测试一般采用独舞或双人舞形式(可选择作品的一个片段),表演时间为2-3分钟。自带测试作品伴奏带。②即兴舞蹈(满分30分)。采用分组展示和单人展示相结合形式。现场根据评委要求和提供的音乐片段即兴表演一段舞蹈(1-2分钟)。③节奏测试(满分20分)。采用考生当场抽题的形式,要求考生用双手击打出所抽试题的节奏内容。每道试题为八个小节左右的节奏类型。
三、录取办法
㈠艺术类各专业,使用相应省联考(统考)成绩的:以生源所在省该类专业的投档原则录取,投档成绩相同的按专业联考(统考)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㈡艺术类各专业,不使用联考(统考)成绩的: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河北省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省控制线,参加河北师范大学专业测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30%);山东省、甘肃省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该省控制线,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合格分数线后,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70%+(高考文化成绩+优录加分)×30%)。
2.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山东省、甘肃省、江苏省考生文化达到该省控制线,参加我校专业测试并达到我校划定合格分数线后,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3.江苏省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考生还需专业统考达到该省控制线。
㈢同分考生处理办法:
按专业成绩录取的省份、专业,同分考生按文化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文化成绩仍同分,则按语数外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按其他成绩录取的省份、专业,同分考生按专业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专业成绩同分,按文化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文化成绩仍同分,则按语数外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以上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以我校招生章程或生源省最终公布为准,与生源省规定不符的,按生源省规定执行。
四、学制及学费
本科专业学制4年,学费为6100元/年。最终收费标准以河北省物价部门审批为准。
五、联系方式
学校全称:衡水学院
学校代码:10101
学校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和平西路1088号
邮政编码:053000
学校网址:http://www.hsnc.edu.cn
招生网网址:http://jx.hsnc.edu.cn/hsnc-zhaosheng/index.php
电子邮件:hsuzs@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318-6016093, 6016910
传真:0318-6016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