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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丨师范类丨公办

官方电话: 0318-6016093,0318-6016910

官方网址:http://www.hsnc.edu.cn/ http://zhaosheng.hsn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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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学院关于做好 2021 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拔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1-02-09 来源: 教育部 浏览量: 1299 收藏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专接本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

2.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按照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待遇报考且只能报考一次。

3.退役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且具有河北户籍的2020年度退役士兵;入伍时为河北省内普通专科(高职)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专科(高职)学业的2021年普通应届毕业生。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5.考生按照原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报考,确有特长者可以跨科类或跨专业(医学类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除外)报考。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号)和国家《护士条例》有关要求,报考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的考生,原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保持相同。

(二)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

1.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实行网上报名、网络缴费,考生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2021年3月1日9时至3月5日17时,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zjbks.hee.gov.cn)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选择报考专业、提交报考信息、网络缴纳考试费用,完成初次报名;考试成绩及各专业选拔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布后,上线考生于6月10日9时至6月15日17时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按报考专业填报1-5个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请考生按照以上两个报名阶段的时限要求完成志愿填报,各阶段报名时间截止后,未按要求报名的考生,不再安排补报。

2.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于2021年2月22日前向我校招生办提出报名申请(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同时将个人报名基本信息表、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基层项目服务证书等佐证材料电子版发至所在院系主管老师处或者衡水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箱hsuzs@163.com(邮箱标题采用“2021年基层服务项目报名+本人姓名”命名方式),我校将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验,并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后于2月28日前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报考考生基本信息导入专接本报名系统。报考考生相关信息导入专接本报名系统后,考生即可登录专接本报名系统,登录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密码。

3月1日9时至3月5日17时,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zjbks.hee.gov.cn)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选择报考专业、提交报考信息、网络缴纳考试费用,完成初次报名。

初次报名结束后,有关报名信息查询、准考证打印、成绩及分数线查询、填报院校志愿等工作,均和其他考生相同,由本人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不再另行通知。

3.大学生退役士兵。

1)毕业于河北省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高职)学历且具有河北户籍的2020年度退役士兵于2021年2月22日前向我校招生办提出报名申请(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同时将个人报名基本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等佐证材料电子版发至所在院系主管老师处审核或者衡水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箱hsuzs@163.com(邮箱标题采用“2020年度退役士兵+学生姓名”命名)。

2)退役后在河北省普通高校完成专科(高职)学业的 2021 年普通应届毕业生,于2021年2月22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报名申请,同时提交个人报名基本信息表、身份证、毕业证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等佐证材料电子版,各学院在审核报名材料后,于2月22日下午14:00前统一将本学院报名信息表(打印并加盖公章)和电子版材料(含学员报名信息表)报至招生办。

2月22日,我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公示大学生退役士兵名单,公示后将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考生基本信息导入专接本报名系统。报考考生相关信息导入专接本报名系统后,考生即可登录专接本报名系统,登录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密码。

3)毕业于省外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高职)学历且具有河北户籍的2020年度退役士兵,于2021年2月22日前将身份证、毕业证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等佐证材料电子版以及个人联系方式发至电子邮箱hbzjbwzl@126.com。

3月1日9时至3月5日17时,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登录报名系统(http://zjbks.hee.gov.cn)按照报名流程图和提示步骤,选择报考专业、提交报考信息、网络缴纳考试费用,完成初次报名。初次报名结束后,有关报名信息查询、准考证打印、成绩及分数线查询、填报院校志愿等工作,均和其他考生相同,由本人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不再另行通知。

强调说明:根据通知要求,未经学校主管部门审验,自行在专接本报名系统完成初次报名的2021年应届毕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均按普通考生进行录取,不再享受计划单列、单独录取政策。

4.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计划招生。

(1)报名条件。

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且经审核通过认定为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

(2)报名办法及要求。

报考“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与普通考生一致,须按规定的时间(3月1日—3月5日)在专接本报名系统完成初次报名及缴费工作,并于3月9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报考“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招生计划”的资格审核材料,提交的审核材料包括个人报名基本信息表、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建档立卡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各学院对考生的建档立卡身份进行审验,审验过程中学生提供材料的原件待审验无误后退回。3月10日前各学院将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报名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交至学校招生办。

3月11日,学校将在招生信息网公示“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计划报考名单”并及时受理举报事宜。公示期满,招生办将向省教育厅报送“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招生计划”考生接受普通本科教育报名数据库文件。教育厅对我校上报的名单与国家扶贫库数据进行比对确认,以教育厅的确认结果为准。报考“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不允许更改报考身份。

5.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学生。

(1)报名条件。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应征入伍并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退役后在原学校办理复学手续并完成专科阶段学习,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获得专科毕业证者,可申请转入本科阶段学习。符合上述条件的本科学校专科生可以免试转入本校相同专业或相近专业本科阶段学习。

(2)报名办法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学生于5月31日前携带本人申请书、学生本人应征入伍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立功受奖通知书和奖励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招生办自愿报名。学校负责向教育厅报送有关材料,省教育厅对申请材料审核后对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符合条件学生名单报教育部备案,并在当年教育部要求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时间内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6.其他事宜

 考试内容、考试时间及其他安排请查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专科接本科教育考试选拔作的通知》。